阿尔钦
清代新疆塔吉克族官名。塔吉克语音译,与维吾尔语职官阿奇木伯克相似。为塔吉克族住居区首席长官,职司当地一切政务,因地处边防,官秩较高,一般为五品。另有希卡阿卡(副阿尔钦),香比该等辅佐、协助管理税收和司法工作。由喀什道台负责任免。18世纪末19世纪初曾先后有两名阿尔钦至北京朝见清帝。因对人民群众实施残酷压迫和剥削,1926年被彻底废除。
清代新疆塔吉克族官名。塔吉克语音译,与维吾尔语职官阿奇木伯克相似。为塔吉克族住居区首席长官,职司当地一切政务,因地处边防,官秩较高,一般为五品。另有希卡阿卡(副阿尔钦),香比该等辅佐、协助管理税收和司法工作。由喀什道台负责任免。18世纪末19世纪初曾先后有两名阿尔钦至北京朝见清帝。因对人民群众实施残酷压迫和剥削,1926年被彻底废除。
藏传佛教在卫拉特蒙古中的活佛系统之一。17世纪以来已转生九世。一世栋古鲁普嘉木措,土尔扈特人,17世纪30年代后长期在准噶尔部传教。二世阿旺巴勒吉尔,事迹不详。三世拉西,雍正帝曾敕封“呼图克图”尊号,
契丹传统祭俗。《辽史·国语解》:“凡出征,以牝、牡麃各一祭之曰,诅敌也。”反映出契丹游牧生活习俗。
明代藏区部落名。其地在今青海贵德东境。永乐元年(1403),明廷于其地设川卜簇千户所,隶河州卫,以其首领令真奔为千户,给印、诰,赐冠带、织金文绮袭衣等。永乐五年(1407)、宣德二年(1427),其首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苏都里氏。世居绰尔哈屯,隶西布特哈镶白旗。同治元年(1862),从征陕西,加副都统衔。三年,补吉林副都统,因丁忧回旗。四年,参与镇压捻军,转战数省,因擅离防所,交部严议。后受命驻
?—1804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姓萨尔图克氏,尚书讷延泰子。乾隆二十一年(1756),补翻译书房翻译。二十六年(1761),调户都笔帖式。三十一年(1766),充军机章京。三十五年,(1770),
见“诸抹”(1951页)。
见“高昌”(1907页)。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
吐谷浑氏族、部落名。以部为氏。又作他娄屯、七那楼、乙那楼、那蒌氏、那蒌,后改称蒌氏。本为辽东鲜卑。晋太康年间(280—289),随*吐谷浑西迁甘肃、青海一带,成为吐谷浑国诸部之一。鲜卑拓跋氏所建北魏政
明代藏族部落名。一作密落簇。属罕东卫,在今青海西北部。有2400余帐,17300余人。永乐二十二年(1424),以明朝中官乔来喜、邓诚使乌思藏,过毕力术江黄羊川时,为安定卫指挥哈三孙散哥及曲先卫指挥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