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巴
即“阿巴特”(1201页)。
即“阿巴特”(1201页)。
书名。近代回族画家※马骀著。收作者画稿千余幅,共三册,1928年由上海世界书局出版。由画家黄宾虹作叙,复有康有为、但懋率、张大千为之题词。书中于花鸟、山水、人物等各种题材之画,无不兼备,乃当时最完备和
官名。清代内务府武备院下管辖箭匠之官。初称备箭※固山达。康熙三十八年(1699),不分正从定为八品。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称司矢。四十四年(1779)定:正职给六品顶戴,令戴蓝翎,支武职七品双俸
参见“随丁”(2134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宗教法官。一译哈毕吐拉。和田人。初曾赴麦加朝圣。咸丰七年(1857)归国。同治三年(1864),乘库车爆发农民起义之机,与和田阿奇木伯克子海孜那奇勾结,举事,被举为“帕夏”(王)。引兵
北魏、东魏羯胡首领刘蠡升年号。525—535年,凡11年。
1478—1529明代藏传佛教高僧。藏族。生于西藏山南泽当地方(一说生于安多)于泽当寺出家。16岁入色拉寺习修各种经典,先后拜贡钦·顿月贝旦、聂顿班觉隆珠、顿巴克珠等高僧为师,学习《波罗密多》、《量释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简称蔡万户,《元史》作搽里八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及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遣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思藏设置“郡县
见“九姓回鹘可汗碑”(37页)。
1792—1877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又称阿旺扎木巴勒楚勒齐木。藏族。系二世策默林活佛。生于甘南卓尼。嘉庆二十四年(1819),奉命赴藏任甘丹赤巴,充当十世达赖喇嘛楚臣嘉措正经师,赐“诺门罕”名号,
傈僳族对居于云南碧江、泸水一带白族的称谓。详见“白族”(5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