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哈保
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鄂拉氏。初由司辔护军授侍卫。乾隆五十一年(1786),从征台湾镇压林爽文起义。解诸罗围,擒林爽文,赐“巴图鲁”号。继从征廓尔喀,擢二等侍卫。参与镇压苗民起义,擢头等侍卫、正黄旗蒙古副都统。嘉庆二年(1797),率吉林兵赴襄阳、四川等地镇压白莲教起义,授御前侍卫、正红旗护军统领,并予云骑尉世职。七年(1802),召回京。次年,扈驾至神武门,因失于防护,陈德突御舆行刺,褫职。以副都统衔在前清门行走,历官正白旗蒙古副都统、正红旗护军统领。
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鄂拉氏。初由司辔护军授侍卫。乾隆五十一年(1786),从征台湾镇压林爽文起义。解诸罗围,擒林爽文,赐“巴图鲁”号。继从征廓尔喀,擢二等侍卫。参与镇压苗民起义,擢头等侍卫、正黄旗蒙古副都统。嘉庆二年(1797),率吉林兵赴襄阳、四川等地镇压白莲教起义,授御前侍卫、正红旗护军统领,并予云骑尉世职。七年(1802),召回京。次年,扈驾至神武门,因失于防护,陈德突御舆行刺,褫职。以副都统衔在前清门行走,历官正白旗蒙古副都统、正红旗护军统领。
①元世祖忽必烈年号。1264—1294年,凡31年。 ②元惠宗(顺帝)妥欢贴睦尔年号,史称后至元。1335—1340年,凡6年。
我国台湾高山族噶玛兰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居住在兰阳平原的噶玛兰人已不会说噶玛兰语,一部分迁移到东海岸花莲、台东沿海一带,包括花莲县新城乡嘉礼村,丰滨乡新社村,立德村,台东县
见“罗桑旺秀噶桑嘉措”(1425页)。
见“柳中”(1575页)。
见“定结”(1527页)。
清代纳西族高僧。一作罗生。又名立相,俗姓和。云南丽江束河人。家道清贫,以编制竹器为业。后于福国寺出家为僧,进藏学经颇有成就。回丽江后,向滇、川之藏客富商募集资金,并得丽江府知府元展成捐助,于雍正五年(
?—691唐朝官员。胡人。武则天临朝,任游击将军。在洛州办理刑狱,任内贪赃枉法,酷刑逼供,广牵无辜,冤死者达数千人。后武则天为息众怒,将其诛杀。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汉晋时称“滇越”、“掸”或“擅”、“僚”或“鸠僚”;唐宋时称“金齿”、“黑齿”、“芒蛮”、“白衣”等;元明时“白衣”又写作“百夷”、“白夷”、“伯夷”等,清以后称“摆夷”、“摆衣”。
?—1449明朝将领。原名也都帖木儿(伊勒都特穆尔),一说又名伯克。《明史》称其汉名为(吴)答兰,后更名吴克忠。蒙古族。※把都帖木儿(吴允诚)子。明初,居甘肃塞外。永乐三年(1405),随父投明朝,奉
蒙古语音译。意为“氏族”。《元朝秘史》释为“姓”或“姓氏”。为氏族制度下同一祖先后裔组成的血缘组织。氏族名称即为本氏族成员的姓氏,故“氏族”、“姓氏”通称“斡孛黑”。据《南村辍耕录》,蒙古的氏族有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