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斡耳朵
见“金帐”(1470页)。
见“金帐”(1470页)。
见“赤狄”(1011页)。
见“罗秉忠”(1417页)。
?—1433明宣德年间贵州苗民起义首领。贵州乌罗府新朗寨(今松桃境内)人。当地苗族首领。宣德初,湘黔边区旱灾,苗民生活困苦。六年(1431),苗民龙三、白大虫等起而暴动。翌年,他亦率众举事。攻清浪(今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据《新唐书·南诏传》:“为三个※清平官之一,职位在※布燮之下,※酋望之上,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之宰相也。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尚兼任※九爽、※三托之官。
见“可敦城”(492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各地自称不一,有诺苏、诺苏泼、纳苏泼、聂苏泼、洗期麻、撒尼泼、阿细泼、罗武、纳若、民期、侎俐、㑽让、米西苏、罗罗等30余种。主要分布在云
民间的社会组织。又称合款、合榔。湖南、贵州、广西苗、侗、水、布依等民族村寨组成的带有农村公社性质的社会组织。宋代记有:“彼此歃血誓约,缓急相援,各门款”(见《溪蛮丛笑》)。款,有大小之分,小款由三五或
金代钞币之一。宣宗元光二年(1223)五月,以绫印制。每贯折“贞祐通宝”钞50贯。与银钞等诸钞并行。行之未久,银价日贵,钞价日贱,民仅以银论价。金廷遂定法以纠之,银1两不得过“兴定宝泉”300贯,凡物
官名。明代在军事千户所内设置的武职土官,以土兵精干者或头目充任,秩阶低于千户,副千户,从六品,主管狱事,亦兼理兵事。百户缺,则代之。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一世”(18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