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世宗
见“完颜雍”(1147页)。
见“完颜雍”(1147页)。
傈僳语音译,意为“粮食够吃的人”。指解放前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的中等农户。约占总农户的18%。其中有些是村寨头人或教会上层人物。一般占有一定数量的耕地、牲畜、农具。往往也以高利贷、雇工及原始协作的※“瓦
明代建置名。明初立军卫法,京师及各地均设卫所。划数府为一防区设卫,下设千户所、百户所。凡驻军5600人者称卫,1120人称千户所,112人称百户所。百户所设总旗:(一总旗辖50人),小旗辖10人。军士
见“秃鲁花”(1083页)。
高句骊国官号。始见于《后汉书》等,记其为高句骊官名序列之第二等级,位在※“相加”之下,※“沛者”之上。《三国志》则言:高句骊置官,“有对卢则不置沛者,有沛者则不置对卢”。《隋书》列为第四等,《旧唐书》
见“正军户”(480页)。
见“裴罗将军城”( 2448页)。
柯尔克孜族著名英雄史诗。诗体为格律诗。5000余行。内容主要叙述帕米尔地区柯尔克孜族克普恰克部落国王台依提别克之子库尔曼别克,反对卡尔梅克(主要指准噶尔)贵族侵掠,并在战争中壮烈牺牲的故事。库尔曼别克
原始社会介于氏族和部落之间的社会组织。通常由一个母氏族分裂的几个女儿氏族结合而成,或为二个以上有共同利益的氏族之联合。同一胞族各氏族互称兄弟(或姐妹)氏族,同一部落不同胞族的氏族互称从兄弟(或从姐妹)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隋书》,列为高句骊国12等级(《周书》加※“褥萨”为13级) “大官”中的第十级,位于※“小使者”之下,※“翳属”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其他正史皆不载。新旧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载,清代塔哈河在黑龙江境内。今有人定在呼玛尔河支流塔哈河流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