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释鲁”(2259页)。
元明清王朝在土族地区以封授土族或其他民族首领世袭官职进行统治的一种制度。其始祖为他族者,因长期生活在土族地区,后裔亦逐渐融合于土族中,成为土族土司制的组成部分。元朝因袭唐宋王朝羁縻措施,利用少数民族首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库玛尔路协领公署”。因所辖居民分布在呼玛尔河流域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
见“四楼”(552页)。
见“山寨夷”(119页)。
?—1854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喜塔腊氏。道光时,由内阁贴写中书,充军机章京,官至署督粮道。咸丰二年(1852),授湖北巡抚。次年,以太平军沿江东下,攻兴国州田家镇,官军失利,被革职留任。太平军
吐蕃大臣。《五部遗教·大臣遗教》作毗·纳木热赞或尚热拉赞。吐蕃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时人。系当时“九大舅臣(尚论)”之一。“九大舅臣”凭藉身居要职,搜刮民财,中饱私囊,争夸财势,或以功勋
元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至元五年(1268),宪宗蒙哥第四子昔里吉始受封。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部。牧地约当今西乌珠穆沁旗。元属上都路。明代,成吉思汗后裔图鲁博罗特由杭爱山迁此,其孙翁衮都喇尔始号所部曰乌珠穆沁。初属察哈尔林丹汗,后迁牧喀尔喀。崇德二
高句骊国第二世王类利(《北史》作“如栗”, 《隋书》作“闾达”)的谥号。一作“琉璃王”,亦称“瑠璃明王”。类利于汉成帝鸿加二年(前19)继位,新王莽天凤五年(公元18)死,此为其死后国人所尊加的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