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沁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征收数十人粮赋。位在明伯克、玉资伯克下。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征收数十人粮赋。位在明伯克、玉资伯克下。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即“彭显宗”(2179页)。
1164—1216元朝将领。桓州(今内蒙古正蓝旗北)人。契丹族。石抹氏。初仕金,尝使蒙古国。崇庆元年(元太祖七年,1212),为金抚州(今河北张北县)守将,蒙古军破城,归降。奉命率军抚定云中(今山西大
瑶语音译,意为“山人”。部分瑶族自称。分布于云南屏边、元阳、师宗、江城、景东、墨江、勐腊、河口、砚山、富宁、广南、邱北、西畴、马关、麻栗坡和广西防城、巴马、田林、上思、那坡、凤山、凌云、百色、西林、宁
元代地名。在今青海省互助县松多乡。《元史》载:至元十六年(1279),以算木多城为镇西府。时为世祖第七子奥鲁赤之领地,奥鲁赤受封为西平王,其子铁木而不花亦受封镇西武靖王,成为两王府驻地。
官名。始设于汉代。职位略低于将军。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总称八校尉。西域所置校尉,主司屯兵,如戊已校尉、使者校尉等。汉以后,历朝皆置此官。唐以后,则用为低级武散官之号。明清则
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四年(1277),置江南总摄以管理地方佛教事务,河西僧※杨琏真加曾任此职,后
原始的挖掘工具之一。鄂伦春语音译,亦译作“乌乐文”。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过去鄂伦春人以游猎为生,辅以捕渔和采集。此工具以木为之,长约1米,直径3公分,将细头削成扁尖形,用以挖掘块根植
西夏官位。西夏语音“易□”,中书位六大之一。位在第四。
?—1704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穆车子。初与弟青多尔济等驻牧巴颜乌兰,常击退俄罗斯掠境兵。康熙二十七年(1688),迎击准噶尔部噶尔丹对本部的侵扰。拒
蒙古语音译,意为“灵巧”、“助手”。准噶尔兀鲁思官员,主管王府事务。内佐台吉理家务,外则负责抽收牧厂税务,差派、征收山南回部徭赋及接待布鲁特使者等。定员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