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官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都管伯克、都观伯克。“都官”,维吾尔语,意为“公署”。职司经理各处公文传递、记档、公物的分散、集中及外方来使供给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都管伯克、都观伯克。“都官”,维吾尔语,意为“公署”。职司经理各处公文传递、记档、公物的分散、集中及外方来使供给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丝绸之路东段支线。因自吐谷浑都城伏俟城始发,并经吐谷浑居地,故名。见“青海道”(1280页)。
吐蕃末代赞普※达磨之后裔。名赞丘德。纳卡德哇之子。初居今阿里,后率众移居亚泽地区(在今尼泊尔境),称亚泽王。在亚泽继续发展佛教。其后裔始终与卫藏保持政治及宗教关系。其孙曰乌麦曾为大昭寺建金顶。传至阿孜
高句骊国始祖朱蒙初建国之地。一说其为地名,即《好大王碑》中的“沸流谷”,在今辽宁桓仁县东北富尔江注入浑江处附近(或说沸流谷为吉林省集安县通沟地面,即县治一带)。有说其为水名,即沸流江(水)的别称,并定
元代制定的关于驰驿及给马标准的条例。至元八年(1271),兵部重新颁行。条例规定,各路官员若奉特旨或省部明文以急务乘驿者,依旧制。三品以上官员给马5匹,四品、五品官员4匹,六品、七品官员3匹,八品以下
见“始毕可汗”(1550页)。
即“男武”(1080页)。
见“哲博伯克”(1858页)。
见“茂萨”(1331页)。
见“夷水”(759页)。
?—1863太平天国将领。亦作谭绍洸。广西象州县大樟山婆村人。壮族。咸丰元年(1851)正月,金田起义爆发,投奔太平军,悍勇善战,有胆有识,深受忠王李秀成器重。十年(1860),天京(今南京)受清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