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首
壮语称“郎火”。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村长称谓。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篇:“在左右江溪峒之外,俗称山僚。……无年甲姓名,一村中惟有事力者曰郎火。”各村均有一至数人,隶属于土官,既为土官的公务人员,又为一村之首领,掌管本村的一切事务。职责是:替土官科派夫役,陪同土官审理本村案件,接待来往土官,按照习惯法排解村中纠纷等。接受土官分赐的一分“郎田”(那郎),由自己耕作。
壮语称“郎火”。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村长称谓。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篇:“在左右江溪峒之外,俗称山僚。……无年甲姓名,一村中惟有事力者曰郎火。”各村均有一至数人,隶属于土官,既为土官的公务人员,又为一村之首领,掌管本村的一切事务。职责是:替土官科派夫役,陪同土官审理本村案件,接待来往土官,按照习惯法排解村中纠纷等。接受土官分赐的一分“郎田”(那郎),由自己耕作。
见“虎儿文卫”(1385页)。
见“赖和木图拉”(2314页)。
明代云南麓川傣族首领之一。洪武二十一年(1388),麓川首领思伦法于定边之役失败后,归顺明朝。他趁机举兵攻思伦法,陷宣慰司,继攻腾冲,迫伦法走昆明、南京陈诉。明太祖命西平侯沐春统云南、四川诸卫兵讨之。
清代西藏门隅地区所置宗之一。亦作“提郎”。相当于县。18世纪初设置。宗政府驻德让村,故名。位于西藏山南地区东南部、鲍罗里河支流章朗河(一作“比长河”)谷。※《君民世系起源明灯》载,“德让地方最早的人是
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拉萨北郊人。※第巴桑结嘉措之子。康熙四十二年(1703),其父与统治西藏之蒙古汗王拉藏汗相矛盾,被迫退位,由其代理第巴职务,其父仍掌实权。四十四年(1705),其父被杀。次年,
土家族自称。土家语音译,意为“本地人”。分布在湘鄂西永顺、龙山、保靖、古丈、桑植、泸溪、吉首、花垣、凤凰、大庸、利川、来凤、鹤峰、咸丰、宣恩等县。详见“土家族”(67页)。
参见“托高会”(752页)。
①清代对黑龙江和吉林将军治下索伦(今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锡伯、赫哲等渔猎民族的总称。满语,汉意“虞猎”或“打牲”,引申为“打牲部落。”因其皆以狩猎捕捞为业,故称。分布于黑龙江、松花江中下游及大小
碑石。金代修建佛寺以女真文字雕刻的功德题名碑,因原立于朝鲜咸镜北道庆源郡东原面禾洞佛寺,故名。现存汉城博物馆。碑身上部已残去一段,现存部分高约2米,宽约0.6米,厚约0.45米。四面皆刻女真字,字径2
?—1021宋代五溪少数民族首领。五溪(今湖南西部)人。淳化二年(991),以五溪诸州统军、鹤州刺史为富州刺史。至道二年(996),上言:五溪诸州连接10洞,控西南诸民族之地,而王民安居。并以勤王之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