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语、傣语音译。意为“血亲集团”,即家族或家族公社。由一男性祖先繁衍的数代子孙及其妻子所组成。解放前不同程度地保存在布朗、傣族社会。家族有家族长,由长辈担任。一些家族有家族田,在家族中分配使用,为同
又名《库伦条约》。沙俄为攫取外蒙古控制权,诱迫外蒙古封建主订立的条约。1911年,沙俄策动外蒙古封建主宣布“独立”,并以“保护者”的姿态,于次年11月3日,以廓索维慈为全权代表,与哲布尊丹巴委派的三音
见“南襄城蛮”(1596页)。
即“俱战提”(1888页)。
又作“勒贯”,见“司廊”(654页)。
见“乌罗护部”(341页)。
?—1887清宗室、大臣。字树南。满洲正蓝旗人。爱新觉罗氏。咸丰六年(1856)进士,选庶吉土,授编修。擢四品京堂,累迁内阁学士、盛京户部侍郎。同治六年(1867),调户部,数勘办展边垦地。光绪二年(
见“畏答儿”(1656页)。
西夏语“太后”之汉译名。
1746—1796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族起义首领。湖南永绥(今花垣)黄瓜寨人。苗族。原为寨老。家贫。靠烧炭、打猎为生。习武功,善用刀矛枪弩,性情刚毅勇猛,以善猎著称。乾隆六十年(1795)正月,与贵州※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