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旺细哲
清代西藏门隅地区的政教统治机构。藏语音译,意为“达旺四人行政管理会议”。18世纪初叶,由西藏地方政府委派的拉涅2人和哲蚌寺罗色林札仓、达旺寺札仓会议各1人共同组成。拉捏为主事。19世纪中叶在此基础上增加错那宗两宗本(县官),组成高一级的6人常设行政管理会议,称“达旺住哲”。以错那宗宗本为实际主事者,并在降喀设立宗政府,总揽门隅全权。凡遇难裁决之事则上报西藏地方政府和清朝驻藏大臣定夺。
清代西藏门隅地区的政教统治机构。藏语音译,意为“达旺四人行政管理会议”。18世纪初叶,由西藏地方政府委派的拉涅2人和哲蚌寺罗色林札仓、达旺寺札仓会议各1人共同组成。拉捏为主事。19世纪中叶在此基础上增加错那宗两宗本(县官),组成高一级的6人常设行政管理会议,称“达旺住哲”。以错那宗宗本为实际主事者,并在降喀设立宗政府,总揽门隅全权。凡遇难裁决之事则上报西藏地方政府和清朝驻藏大臣定夺。
元朝将领。回回人。祖籍西域八瓦耳。阿剌瓦而思之子。致和元年(1328)八月,离泰定帝子幼主阿剌(速)吉八,自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投文宗,为丞相燕帖木儿委为裨将,率精兵百人,围擒灭里帖木
见“延昌宫”(819页)。
见“玛哈图木·阿杂木”(955页)。
?—1804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由捐纳笔帖式,历官刑部郎中、内阁学士、江苏按察使、刑部侍郎。乾隆五十一年(1786),官浙江巡抚。五十二年,由海道运谷20万石,援清军镇压台湾林爽文起义,受嘉奖。旋
土族第一代阿土司。本为蒙古人,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元为甘肃行省郎中。明洪武四年(1371)归附明朝,于本地驻牧听调。其孙阿吉功升百户,始以阿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300余户,男女900余人。
族名。哈尼族自称之一。交错聚居和散居于景东、墨江、元江、镇沅、普洱、江城、新平等县。他称为“布都”或“阿卡”。参见“哈尼族”(1633页)。
参见“岗岗戍来”(1077页)。
土族语音译,意为“灵轿”。即木制轿式寿材。旧时青海互助、同仁等地土族葬具。人死后,用其抬至火葬地,将尸体面西置于事先用120片土石块砌成的火化炉灶上,砸碎斡东,以柏树枝点火焚化之。制作精致,尤以老年人
地区名。位于今黑龙江省东部。清宣统元年(1909)升绥芬厅置。治所旧名宁古塔即今宁安县。辖域南北800余里,东西600余里。东界东宁厅,西邻五常府,南连延吉府,北接依兰府。汉、晋属挹娄地。南北朝为勿吉
解放前内蒙古绥西地区开采煤矿的企业。1913年由晋西镇守使孔庚联络各界实力人物发起创办。计划开采西起狼山,东至石拐沟的煤田。设董事会。办事机构设在包头福徽寺前院,后迁东门大街18号。首先与蒙古王公和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