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特南旗
清代青海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端达哈公旗。雍正元年(1723),辉特部贡格拒从罗卜藏丹津叛,率族众降清,并助剿叛军。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当巴彦诺尔之南。东至西宁府边外,南与西接和硕特南右翼末旗界,北抵纳兰萨兰。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清代青海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端达哈公旗。雍正元年(1723),辉特部贡格拒从罗卜藏丹津叛,率族众降清,并助剿叛军。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当巴彦诺尔之南。东至西宁府边外,南与西接和硕特南右翼末旗界,北抵纳兰萨兰。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苗族的一支。亦称山苗、克孟牯羊苗、炕骨苗、班苗、洞苗等。明清史籍对贵州紫云、广顺、镇宁等地苗民的称呼。今贵州惠水、龙里、花溪、望谟、罗甸等地尚有其民居住。康佐,元时为苗寨。明洪武十九年(1386)置长
水族节日。水语“拜”,意为“祭祀”,“善”,乃“大菩萨”、“神”。相传水族始有7个祖公,水族分别是7个祖公的后裔,故定期向祖公致祭。拜祭时有7个善组织参加。善实为一人形岩石,以为神祖,拜之。12年或6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回民群众团体。1945年9月初在山东济南成立。刘格平为主任,马国藩、蔡阿訇、马凤舞、马阿訇、张杰、丁铁石等为委员。发布了告回族同胞书,制定了组织章程,号召各地回民积极协助山东解放军,收
见“可木卫”(491页)。
书名。壮族地区志书。近人区震汉(时任代理县知事)、叶茂茎(均龙州人)等修纂。不分卷。成书于民国十五年(1926)。内分舆地、建置、经政略、职官志、人物志、纪事略、胜迹志、金石志、艺文志、杂记等篇。该县
见“评皇券牒”(1170页)。
见“阿旺图丹旺秀”(1245页)。
藏语音译,唐代吐蕃掌管刑名狱讼的官员。相当于汉地之刑部尚书或断事官。长庆三年(吐蕃彝泰九年,823)所立《唐蕃会盟碑》,记有此职官。
金代行政区划建置。沿宋旧名。天会七年(1129),分河北为东、西两路,置兵马都总管。治所在河间(今河北河间),故又称河间府路。辖河间府,冀州与沧州2节度使州,防御州青州以及蠡州、莫州、献州、深州、景州
见“乜克力”(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