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
参见“百越”(747页)。
参见“百越”(747页)。
?—1763清代蒙古王公。苏尼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札萨克多罗郡王※垂济恭咙第三子。雍正十年(1723),袭札萨克多罗郡王。乾隆八年(1743),赐乾清门行走。十六年(1751),授锡林郭勒盟副盟长。
骑马使用的一种带子。用丝线或棉线织成,长1丈至2丈,宽1寸5分,双层。射箭时作为腰带围系在长袍外面的腰间,骑马或乘车时用作缰绳,则称之为“马扯手”。清代以带的颜色区分等级,皇帝使用明黄色,亲王、郡王使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永乐五年(1407)二月,女真首领可成哥等92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野木河等4卫同时设立,以可成哥等为指挥、千百户官。《明实录》载七年(1409)三月设葛林等11卫时,内又
?—497或499北魏时高昌王。太和十五年(491,一说五年,481,恐误),高车王阿伏至罗立※张孟明为高昌王,未几为国人所杀,众立之为王。以巩顾礼、麹嘉为左右长史。二十一年(497),遣司马王体玄至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是珞巴人对精灵、神灵和鬼魂的泛称。其来源有二:一为天父地母结合后所生;一为被害※纽布(巫师)的灵魂转化。有善恶之分。通过祭祀,可使善者赐福于人,恶者不再害人。
祭天仪式。“腾格尔”(又作腾格里)为蒙古、达斡尔语音译,意为“天”或“长生的天”。此俗古已有之。早在蒙古国建立前,蒙古族先世即有“悬肉祭天”之仪。至元代,宫廷亦有“拜天之礼”,凡国有大事,每逢出征、行
见“耶律察割”(1323页)。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居上京路(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牙塔懒等地。
即“倭赤”(1888页)。
金、元城镇基层吏役。《金史·食货志》:京府州县郭下置坊正。职司比户口,催督赋役,劝课农桑。以坊户十分内取三分,富民出雇钱,募强干有抵保者充任,酬劳每人不得过百贯,初供役不得过1年。章宗时(11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