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祖先圩
旧时毛南族民间祭祖活动之一。毛南语称“沙赫公叭”。地点在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下南、波川两村交界处的下林(毛南语称“卡林”)墓场。人们认为死人灵魂也喜欢赶圩,其圩叫“祖先圩”。如果不赶此圩,祖先要责怪和降罪于人。是故,清明凌晨,两村及其附近的毛南人便手提油灯或火把,携带节日物品(蜡烛、香支、纸钱、沙纸、猪肉、鞭炮、糖)来赶圩。卖主在摊前置盆清水,买者须将一枚硬币投入水中,如钱浮起,则表明祖先已参加交易,双方不能买卖,亦不能再用那枚硬币。反之,则可进行。1949年以前尚有此俗。
旧时毛南族民间祭祖活动之一。毛南语称“沙赫公叭”。地点在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下南、波川两村交界处的下林(毛南语称“卡林”)墓场。人们认为死人灵魂也喜欢赶圩,其圩叫“祖先圩”。如果不赶此圩,祖先要责怪和降罪于人。是故,清明凌晨,两村及其附近的毛南人便手提油灯或火把,携带节日物品(蜡烛、香支、纸钱、沙纸、猪肉、鞭炮、糖)来赶圩。卖主在摊前置盆清水,买者须将一枚硬币投入水中,如钱浮起,则表明祖先已参加交易,双方不能买卖,亦不能再用那枚硬币。反之,则可进行。1949年以前尚有此俗。
布依族民间传统节日。流行于贵州布依族地区。主要内容是祭祀祖先。多数地区从夏历七月七日迎接祖先的灵魂回家,之后每天早晚祭祀;至七月十四日,杀鸡、宰鸭、备肉,举行“烧包”仪式,将白纸剪成的纸钱、纸银、纸牛
见“新添葛蛮安抚司”(2381页)。
古地名。位于今甘肃临洮县境。春秋时为狄戎所居。战国时,秦献公灭狄戎,设官管理。昭王时设陇西郡,辖其地。汉因之,为陇西郡治所。晋改为武始县。
书名。元陈基(1314—1370)撰。戴良编。35卷,外集1卷。基,字敬初,临海(今属浙江)人。受业于黄溍,至正中以荐授经筵检讨。尝当为人草谏章,儿获罪,引避归。张士诚据吴、引为学士,书檄多出其手。明
1512—?明代蒙古左翼察哈尔万户领主。全称巴延达喇纳琳台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孙,※巴尔斯博罗特济农第五子。领察哈尔万户所属察罕塔塔尔(白鞑靼),驻牧于宣府独石口边外,距明塞十五六日程。在张家口与
东晋时龟兹国王。又作帛纯。白霸后裔。太元八年(383),龟兹城(今新疆库车)遭前秦将吕光攻,举兵抵抗,婴城固守。次年,倾国财宝请援于※狯胡,得狯胡王弟呐龙、侯将旭及温宿、尉头等国王号称70万大军救援,
瑶族一支系。清康熙朝已向官府纳粮,又称“粮瑶”;又因男子发髻在头顶正中,也称“正瑶”。分布于广西大瑶山南部及东南角。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瑶语支。解放前人口不多,占有山地东西约达百里,南北二三十里不等
官名。满语音译。“阿礼哈”,含有“高级正职”、 “首席”之意,如“阿礼哈超哈”(“超哈”意为“兵”),指称“都统行营兵”(即骁骑营兵);“阿礼哈达”(“达”意为“首领”),指称“大学士”、“宰相”;“
?—1773清朝将领。满洲镶红旗人。费莫氏。字履绥。文华殿大学士温达孙。翻译举人。雍正六年(1728),补兵部笔帖式。九年(1731),赴北路军营办事。乾隆十一年(1746),擢湖南布政使,后调贵州。
即“倭赤”(18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