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歪
见“六方”(831页)。
见“六方”(831页)。
地名。即今四川小金县。位于大金川东。其地隋唐为金川夷部,曾置金川县。垂拱(685—688),没于吐蕃。明代封金川寺僧为演化禅师,主持金川地方事务。后土酋势强,僧官失权,其地分为大小金川两部。清初相继归
见“博木博果尔”(2153页)。
元世祖忽必烈年号。1260—1264年,凡5年。
1608—1657清朝将领。哈达部人。隶满洲正红旗。纳喇氏。初任护军参领。天聪二年(1628),从太宗征多罗特部,八年(1634),从征明山西。崇德五年(1640),从睿亲王多尔衮困锦州,受命先进,在
见“俟吕邻部”(1690页)。
明代马市贸易图卷。作者不详。绘制于万历(1573—1620)年间。隆庆五年(1571),东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与明朝达成封王、通贡、互市协议,先后在大同、宣府(今河北宣化)、宁夏、甘肃等地开设
亦称义役。指元代地方民户量资产多寡,各出一定数量田土或钱钞,以田土所产或钱钞利息津贴杂泛差役应役者,使其不致因繁重役务负担,倾家荡产。初由民间自行措置,后由官方加以规定。延祐五年(1318),规定浙西
拉祜语音译,意为“放债”。旧时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借债的一种称谓。解放前随着当地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放债现象已很普遍,所放债务主要是粮和钱,借债多为贫苦农民,原因主要有青黄不接时缺口粮和生病及婚丧
见“儋耳国”(2516页)。
云南土司名。明洪武十七年(1384)置。其辖境“东至孟琏,南至孟定,西至潞江,北至大侯”,即今云南镇康县境及其附近地区。旧名石甸,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镇康路军民总管府。明洪武十五年(1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