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友谅
明代湖广散毛洞土官。土家族。苗族“吴面儿之难”后,诸土司地多荒废,罢承袭。永乐二年(1404),招复流散“蛮”民,以故土官之裔,请仍设治所。因其户小,降散毛宣抚司(今湖北来凤县)为长官司,授长官。四年(1406),赴京朝贡,升为宣抚司(一说永乐十三年改置散毛宣抚司),授散毛宣抚使。后犯罪,械送至京,中途逃匿,被官军执回,死狱中。
明代湖广散毛洞土官。土家族。苗族“吴面儿之难”后,诸土司地多荒废,罢承袭。永乐二年(1404),招复流散“蛮”民,以故土官之裔,请仍设治所。因其户小,降散毛宣抚司(今湖北来凤县)为长官司,授长官。四年(1406),赴京朝贡,升为宣抚司(一说永乐十三年改置散毛宣抚司),授散毛宣抚使。后犯罪,械送至京,中途逃匿,被官军执回,死狱中。
见“龙骨河”(497页)。
前燕烈祖景昭帝慕容俊年号。357—360年,凡4年。
元末明初四川越嶲土官。彝族。元末为邛部州(治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东北)招讨使。明洪武(1368—1398)中,归附。改为邛部军民州,任土知州。系后来邛部宣抚司之先世,用“岭”作姓的第一人。
?—1399明代云南麓川傣族首领。又作思伦发。元末云南平缅宣慰使※思可法之孙。洪武十四年(1381),其弟麓川主思瓦法统兵攻南甸,其部属达鲁方等遂拥立其为主。十五年,明军入云南、进取大理、金齿,惧,遂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
见“蒲类海”(2319页)。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兀讷忽臣”。“兀奴忽”意为“马驹”,“赤”意为“司事人”,《元朝秘史》释为“放乳马的”,即专门掌管放牧马驹者。蒙古俗,马驹与牝马分群放牧,以便挤取马乳,酿制马湩。据《元史·兵志
《云南志略》误作段兴胄,即“段思良”(1698页)。
东汉武都(洽下辨,即今甘肃成县西)氐豪。为群氐所信向,威服诸豪。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配合武都郡丞孔奋平隗嚣族人隗茂之乱。
清朝将领。武术家。安徽安庆人,回族。身魁伟,膂力过人,精通武艺,弓马娴熟。雍正五年(1727),武举会试,中探花。由其倡导,安庆回民习武之风更盛。历任参将、总兵。乾隆十八年(1753)移镇台湾,救抚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