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七蕃
见“五姓蕃”(263页)。
见“五姓蕃”(263页)。
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4世纪人。出自聂巴谿卡家族。钦波仁钦桑波后裔。首任娘麦桑主孜宗本(相当今日喀则县长),改称仲钦官长(即大秘书官),投靠帕竹。后任乃乌宗宗本。主持建门卡谿卡,修缮大昭寺,修琉璃顶,
地名。①渤海王国置。为铁利府所统六州之一。辽灭渤海后,其民大部分被迁今内蒙古翁牛特旗东之西拉木伦河旁,初袭用原州名,重熙元年(1032)降为义丰县,后又更名富义县,隶辽上京道庆州。 ②金天德三年(11
?—前102匈奴大当户。一作稠离、铜离、雕离。武帝元狩二年(前121),从匈奴浑邪王(又作昆邪王)归附汉朝。被封为常乐侯,赐食邑570户。太初三年(前102)卒,子广汉袭爵。
后金与明朝的重要战役之一。后金天聪四年(崇祯三年,1630),皇太极行反间计,假手明崇祯帝,杀了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袁崇焕。崇祯帝以老将孙承宗督师关内外兵马。孙继袁推行积极防御为主之策。防宁远、锦州,
见“耶律涅鲁古”(1327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智者”。一说为突厥语官号,亦用作突厥系可汗的称号,汉译“毗伽”,意为“妙手”;一说系唐兀主的称号“杯禄汗”、“不儿罕”的异文,意为“佛”,亦即满族贵族尊号“贝勒”之对音。传入蒙古后,
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被告光着脊背,由人将一烧红的铁件顺其背部滑下。若烫伤,表明原告理直、被告理曲;反之则为原告无理、被告有理。解放前僜人常用此法断定事理不明、是非难辨的事件。被判无理者必须向
金代取女真族进士所设的科目。大定十一年(1171),初议设。十三年(1173)八月,初次举行,考场设于中都悯忠寺(今北京法源寺),试题为如何尽得天下之贤才而用之,俾各尽其能(大意)。徒单镒等27人及第
见“萧绰”(1990页)。
见“铁穆耳”(18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