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罗虐及
云南碧江怒族第36代祖。相传有4子,长子拉黑、次子拉欧、三子拉穷、四子拉赊。今碧江八村的怒族为次子拉欧之后代;九村为三子拉穷之后代;七村的部分怒族为四子拉赊的后代。长子拉黑因生下后,啼哭不已,按怒族习惯必须迁居才能免除啼哭;故迁至高黎贡山以西的墨河、狄秀江一带居住,并与当地土著居民融合,居墨河者称“曼娃”,居狄秀江者称“狄秀龙”,至今已有27代,后发展演变为独龙族。故怒族和独龙族关系密切,互称亲戚。
云南碧江怒族第36代祖。相传有4子,长子拉黑、次子拉欧、三子拉穷、四子拉赊。今碧江八村的怒族为次子拉欧之后代;九村为三子拉穷之后代;七村的部分怒族为四子拉赊的后代。长子拉黑因生下后,啼哭不已,按怒族习惯必须迁居才能免除啼哭;故迁至高黎贡山以西的墨河、狄秀江一带居住,并与当地土著居民融合,居墨河者称“曼娃”,居狄秀江者称“狄秀龙”,至今已有27代,后发展演变为独龙族。故怒族和独龙族关系密切,互称亲戚。
1778—1825清代青海隆务寺高僧。藏族。生于曲麻地方。入隆务大寺学习,后成大学者,从才贡喇嘛受具足戒,学风严谨。从仲哇·洛桑嘉措聆听密法。在拉卜楞寺侍奉贡塘·嘉贝样活佛,任隆务寺堪布先后达10年之
即藏历纪年法。详见“藏历”(2567页)。
唐代西突厥贵族。又作处半啜。五咄陆部之一鼠尼施部首领,※乙毗射匮可汗重臣。贞观十八年(644),安西都护郭孝恪伐焉耆,城破,唐军返师后,随屋利啜率军重占焉耆,囚郭孝恪扶立之焉耆王龙栗婆准,改立龙薛婆阿
见“黑石炭”(2227页)。
清四川甘孜土司。藏族。原为百户,封安抚司。宣统元年(1909),甘孜孔撒女土司央机携印潜逃,拿获革职后,他愿呈缴印信、号纸及所辖上、下官寨两所,并百姓寺院。后经川督赵尔丰奏请,准将土司印信、号纸呈缴甘
见“铁骊”(1877页)。
见“曷苏馆”(1652页)。
光绪三十一年(1905),英侵略军胁迫西藏地方政府订立非法之《拉萨条约》。三十三年定此章程。主要内容有:建立英官、英商公所;建立英藏贸易货栈;英设商务委员常驻噶达克;于出入要隘处建立税卡,稽查货物,征
新疆军阀盛世才统治时期的官办企业。1933年冬创办,各地设有分公司。主要收购牲畜、肠衣、皮毛、干果等土特产,与苏联交换日用百货和工业设备,并在南疆同印度、阿富汗等邻国进行贸易。在和田、莎车等地,还开办
见“吉滩卫”(6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