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饮食禁忌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牲畜击毙;接人所授肉不得以左手,骨髓在被吸尽之前,不得将骨头丢弃,等等。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牲畜击毙;接人所授肉不得以左手,骨髓在被吸尽之前,不得将骨头丢弃,等等。
蒙古族食用的什锦粥。流行于内蒙古昭乌达盟地区。其制法是将稀奶油倒入锅里烧开,加一定的水,待水烧开后,加适量酸奶、红糖、盐和米,以文火熬煮,煮好后加黄油搅拌即成什锦稠粥,味道鲜美可口。一般用来祭神、祭佛
佤语音译,意为“树鬼”。旧时云南西盟佤族崇拜对象之一。佤族人长期实行山地农业,靠林木灰烬滋养庄稼,因之对林木的膜拜十分盛行,认为森林里有一位司树魂的鬼,人们每砍伐一棵大树,都得放一块石头作为付给树鬼的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正兴年号。起止不详。
见“苻崇”(1342页)。
?—207东汉末年乌桓首领之一。又作速仆丸。史称其勇健多谋。东汉灵帝(167—189年在位)初,为辽东乌桓大人,有部众千余落,自称峭王。卷入中原军阀混战。中平四年(187),受汉叛将张纯诱使,连续扰汉
蒙古族传统打击乐器。亦称蒙古细腰鼓。源于汉、魏时期,宋代陈旸《乐书》载:“杖鼓、腰鼓、汉魏用之,大者以瓦,小者以木类,皆广首纤腹”。敦煌石窟北魏壁画和云岗石窟北魏雕刻中有较多演奏杖鼓的场面。后传至蒙古
壮、布依族民间传统食品。流行于广西、贵州等地。为阴历三月三、四月八、六月六、七月半等重大节日中的供品和食品。制法:将枫树叶或枫树皮捣碎,晒半干,放入水中煮,取其汁泡米,再把米蒸熟;或将半干的枫树叶放入
杂史。清王凤文(今山东诸城县人)撰。1卷。作者于乾隆五十三年(1788)任云南云龙(今大理一带)知州,因得董善庆作《云龙野史》1册,认为是书字画讹误,语杂俚俗,文理未能成章,便就文删其繁芜,移其段章,
纳西族地区寺观壁画。原有10余处,分布在今云南丽江纳西族自治县城大研镇及附近白沙、雪松、芝山、崖脚、束河、漾西等处的明清寺观壁上。现存有白沙大宝积宫、琉璃殿、大定阁、束河大觉宫和大研镇皈依堂等处。以大
清代皇子称谓。亦作阿格。满语音译。最初使用较普遍,不限于贵族子弟,继而仅用于近支皇族子弟,最后仅限于皇子。清制规定,皇子无爵者称阿哥,受封后始称爵号。清初设“阿哥书房”,以课皇子,雍正时诸邸停止阿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