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比甲
即“蒙古坎肩”(2332页)。
即“蒙古坎肩”(2332页)。
清海南治黎机构。光绪十三年(1887),广西提督冯子材奉命镇压海南临高、儋州等地黎汉农民起义后,在岭门、南丰、悯安等各地分置。局长均委任汉族地方官吏充任,局之下设黎团总长,可由当地汉族或黎族封建地主担
见“李嗣源”(1043页)。
藏语音译。亦作赤本。意为万户。元代宣政院所辖乌思藏地方官职名。元世祖郡县吐蕃之地,于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后改称宣政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为国师(后升号帝师、大宝法王)领院事
?—1765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阿卜都拉。哈密人。清札萨克贝子※额敏子,郡王玉素布弟。性贪暴。乾隆二十五年(1760),授乌什阿奇木伯克。任内,与乌什办事大臣素诚恃权横行,贪脏枉法,苛敛百姓,侮
契丹王朝宫廷礼仪。五月五日,臣僚于拂晓赴御帐,合班立阶前,皇帝系长命缕升车坐,并将彩缕分赐群臣,群臣跪拜受。继从驾至膳所,酒三行。若赐宴,临时听敕。
独龙语音译,意为“鱼子口”。解放前云南贡山独龙族各家族公社固定的捕鱼场。独龙族地区各家族公社均有自己的区域,每个家族在自己区域内划出归家族公有的捕鱼区,各家族成员只能在本家族的捕鱼区内捕鱼,并规定捕鱼
?—1762清乾隆时桂家集团首领。※桂家集团乃南明永历帝入缅所遣官族及随从之后裔。他对亡明素有怀念之情,一向与劫执永历帝献清之缅酋为仇。聚桂家集团在木邦开办※波龙银厂,据地自立。缅甸瓮籍牙建立木梳王朝
1856—1906清末云南干崖土司。傣族。受封干崖宣抚使,任内,以英军屡侵中国边境,受清廷命数派兵筹粮,保卫境土,均尽防御之责。遣长子刀安仁率土兵驻守边防,与英军作战。中英会勘滇缅边界时,奉命随中国查
见“兀的千户所”(112页)。
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吴八月”(1073页),“乾嘉苗民起义”(19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