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勒
土族语音译,意为“蒙古人”。青海省互助、大通及甘肃省天祝一带土族的自称。参见“土族”(63页)。
土族语音译,意为“蒙古人”。青海省互助、大通及甘肃省天祝一带土族的自称。参见“土族”(63页)。
清代掌故书名。清福格(内务府汉军镶黄旗人,姓冯,字申之)撰。12卷,177篇。成于咸丰末年。作者熟习清代典章制度和满族风俗,所记以朝章官制、科举名目、礼仪风俗为多。对八旗风俗制度和清廷用人中对满、蒙、
古河流名。①今湖北省西部长江支流清江及其上源小河之古称。出自巴郡鱼腹县:“水色清,照十丈,分沙石。蜀人见澄清,因名清江”(《水经》)。相传昔巴人廪君浮此水射杀盐神。 ②今湖北省中部汉水支流蛮河。昔东晋
明彝族土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元代世袭女土官实哲归明。次年,改乌蒙路为府。十六年,其地由云南所属划隶四川布政使司。是年,阿普进京朝觐,贡方物,授乌蒙府(今云南昭通市)土官知府。在京病故。建文
藏语“萨达久苏尔”意译。详见“开荒地税”(215页)。
清代书画家。字云谷,广西桂林人。回族。因须长径尺,人称“马髯”。为人坦率,乐于助人。虽隐居市镇,凡曲乡每营缮,必尽为相助。工篆、隶,善丹青,尤长墨竹。曾绘《云谷图》,题咏赞者甚众。
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出生于甘都塘相拉卡。7岁于拉吉寺从其叔意希噶桑堪布出家为僧。9岁入夏琼寺学习诵经。13岁入讲经院。15岁由阿旺索南堪布授沙弥戒。22岁由阿旺奥赛堪布授比丘戒。奉密宗堪布意希噶
清※宗室中区别权利、义务和地位的制度名。天命七年(1622),努尔哈赤设置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分别主持八旗,凡财物出纳必八家均及、均摊,是为八分(分,读去声)。崇德元年(1636),始定宗室九等封爵,
元代赋税科差名目之一。汉地民户的科差包括※丝料、※包银、俸钞3项。世祖中统元年(1260),定科差条例,向民户征丝料、包银。至元四年(1267),始定俸禄,令民户在4两包银外增纳1两为俸禄。按户之高下
见“耶律隆绪”(1320页)。
北周起义首领。又作刘受逻干。族属稽胡(又称步落稽、山胡)。汾州(治今山西隰县东北)人。原为汾州稽胡帅。武帝宣政元年(578),聚众举兵反周,为越王宇文盛所破,被擒,事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