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喇卫
见“撒剌卫”(2493页)。
见“撒剌卫”(2493页)。
景颇族载瓦语音译,意为“抢妻”。景颇族过去盛行的一种古老缔婚方式。解放前云南某些少数民族仍保留这种习俗。抢婚必须先卜卦,如男方看中某个姑娘,便设法接近她,偷取她身上一件东西,诸如纺轮、挂袋、头帕等物,
即“段正淳”(1696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喀巴卫,并说清代喀巴岭,在凤凰城(今辽宁省凤城县)西南30里。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之一。在河南沁阳县城内自治街。俗称北大寺。始建于明代,清代重修。前有厦殿,面阔3间,单檐歇山,蓝琉璃瓦盖顶。拱端透雕龙头、庭院四隅有4座讲堂,最后为大礼拜殿,成长方形,与客庭均为绿琉璃
即“瓯”,见“西瓯”(690页)。
见“萧孝忠墓志”(2003页)。
又称“棉博”。怒语音译,意为“协作”。过去云南怒江地区怒族在生产和生活上的一种原始互助协作形式。在农忙季节或建造新房时,任何一家都可邀请本家族成员及同寨相好前来帮忙。助耕时间多为一二天,被帮助的人家每
参见“怀信可汗”(1117页)。
唐代北方诸族对唐天子之尊称。始自太宗李世民。贞观二十年(646),薛延陀汗国亡,铁勒诸姓谒太宗于灵州,请置汉官。九月,诸部首领共上天可汗尊号。时北方诸族皆敬天,称天曰“腾格里”;其首领称“可汗”,故上
见“夷水”(7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