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契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正明年号。起止不详。
西域古地名。见元·虞集《道园学古录·宣徽院使贾公神道碑》。《明宪宗实录》作巴儿思渴、把思阔。《边政考》作把儿思阔。清雍正九年(1731),筑巴尔库勒城,设安西厅,隶甘肃布政司,以安西同知驻其地。“巴尔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南诏政权掌管赋税的3个官员之一。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鲜卑族一支。源出东胡,汉初,东胡为匈奴所破,部分余众退保鲜卑山(今内蒙古科尔沁右翼中旗西),因以为号,慕容氏系自其分衍而出。初分布于今西拉木伦河上游。东汉桓帝(146—167年在位)时,檀石槐分鲜卑联
书名。元郑介夫撰。成宗大德(1297—1307)年中,作者宿卫禁中时上奏的策文。1纲20余目。所论涉及投下、怯薛、驱口、匠户、僧道、钞法、盐法、定律、给俸、户计、军站、田制等事,反映了各方面的一些实况
粟末靺鞨诸部之一。见“厥稽部”(2192页)。
见“糺” (1276页)。
宋代南宁州首领。南宁州人。雍熙二年(985)八月,自称权南宁州事蕃落使,遣牂柯诸州首领赵文桥率族众百余人入朝贡方物、名马,并献后蜀孟氏所给符印。太宗授以归德将军、南宁州刺史。端拱二年(989),贻书五
粟末靺鞨诸部之一。见“厥稽部”(2192页)。
见“古木河卫”(441页)、“可木卫(一)”(491页)、“古木卫”(4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