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冈长官司
明清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正统(1436—1449)中置。治所即今湖南大庸县西北茅冈。清顺治四年(1647),长官覃荫祚归附,仍授原职,颁给印信,住牧茅冈。雍正十二年(1734),长官覃纯一被迫纳土,呈请改土归流。以其辖地入大庸县。
明清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正统(1436—1449)中置。治所即今湖南大庸县西北茅冈。清顺治四年(1647),长官覃荫祚归附,仍授原职,颁给印信,住牧茅冈。雍正十二年(1734),长官覃纯一被迫纳土,呈请改土归流。以其辖地入大庸县。
?—169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乌巴岱长子。号达尔玛什哩。康熙十四年(1675),遣使贡于清。二十五年(1686),以札萨克图汗成衮与土谢图汗察珲多
古地名。《续汉书·郡国志》:武都郡下辨县有赤亭。汉灵帝分陇西、武都二郡地,设南安郡领属。在甘肃成县西北。东汉末,烧当羌一部首领迁那率种人内附,汉朝嘉之,假冠军将军、西羌校尉、归顺王,安置于此。传至玄孙
①清代皇陵。因在京城东故名。位于今河北遵化县西北70里丰召岭(又名凤召岭),康熙二年(1663)尊封昌瑞山,该陵墓群以昌瑞山为中心,陵区南北长约125公里,东西宽约20公里。内有帝陵五座:顺治帝孝陵,
见“铁背台吉”(1899页)。
壮语音译,意为“百姓”。壮族平民称谓。从唐至清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载:广西左右江溪洞,除土官以外,平民谓之“提陀”。有独立的家庭经济,按其家人口多少向土官领耕“份地”,
①即“玉古尔”(475页)。 ②见“轮台”(1377页)。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的基层官吏。受州县官之命掌办乡屯事务。或由县官直接委派,或由该乡群众选举由县官任命。任期不定。管辖区域无固定四至,通常以30里方圆为其范围。下设牌头,每10户推选一名或由乡约委派,
明代东蒙古左翼浩齐特部领主。又称阿勒博古喇,汉文史籍作那力不赖台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子,满都海哈屯生。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击败右翼异姓领主、统一蒙古后,分封诸子,被封为浩齐特部领主,属察哈尔
西夏文译佛经。汉文本简称《金刚经》,后秦鸠摩罗什译。西夏文译者佚名。题款载西夏仁宗御校。1卷,木刻本,页面19.1×9厘米。前有说法图和发愿文。经文分32分,每分前有标题一行,如“法会因缘分第一”等。
彝语音译。民主改革前四川凉山昭觉滥坝等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所用的土地面积单位之一。每楼日土地撒播种子1斗8升5合至3斗。租种一楼日的土地,交纳地赋1斗5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