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玉阿尔制度
阿古柏侵占南疆时期实行的军事封建采邑制度。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在寺取南疆后,为换取浩罕亡命徒和本地投降派的支持,将各地城乡分别封给其军官和阿奇木伯克。各级阿奇木伯克及军官统治的地区即为他们的采邑,当地人民成为他们的农奴。所有收入除部分交国库外,均归他们所有,还有部分被作为贡赋奉献给阿古柏个人。清军收复南疆后被废除。
阿古柏侵占南疆时期实行的军事封建采邑制度。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在寺取南疆后,为换取浩罕亡命徒和本地投降派的支持,将各地城乡分别封给其军官和阿奇木伯克。各级阿奇木伯克及军官统治的地区即为他们的采邑,当地人民成为他们的农奴。所有收入除部分交国库外,均归他们所有,还有部分被作为贡赋奉献给阿古柏个人。清军收复南疆后被废除。
?—1328元朝官员。回回人。※益福的哈鲁丁之子。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由治书侍御史升中书省参知政事。武宗至大元年(1308),升平章政事,出任甘肃、浙江行省平章政事。泰定元年(1324),再任
见“兀者揆野木千户所”(113页)。
明代云南弥勒州(今弥勒县)彝族人民的反抗斗争。由于地方贪官污吏、地主豪绅的横征暴敛,残酷剥削,以屯田为名强占民田,致使“民不堪命”,于正德九年(1514),在彝族弥勒部首领阿忽领导下,十八寨(砦)彝民
在今内蒙古托克托县黑城。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设卫,二十八年筑城。城墙周长约10里,四墙正中开门,并筑有翁城。今城墙残断不全,最高处约5米。解放前在遗址西门内外挖掘出两块方砖,上面刻有“洪武二十八
见“伯颜猛可”(1092页)。
解放前海南岛黎族地区一些因借债无力偿还或被罚款无法缴纳而以身抵债的贫苦农民。有以孩子、自身或全家抵债者。终年受到主人的残酷剥削,经常遭受打骂,个别甚至被杀害,带有债务奴隶的性质,并且世代相承。解放后被
1885—1913近代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广西凭祥县人。壮族。青年时目睹清政腐败,丧权辱国,心怀义愤。光绪三十二年(1906),闻孙中山从日本到达越南西贡进行革命活动,毅然投奔孙中山,加入同盟会。次年
亦作都木达洪。蒙古语音译,意为“中等地位者”、“普通人”、“无职务者”。蒙古社会平民阶级中的中等户。一般不担任官职,拥有一定财产,少数拥有家仆。平时是封建领主征用实物的主要对象,战时充当骠骑兵,装兜兵
见“里泼”(1081页)。
?—1709清朝宗室、文士。满族。爱新觉罗氏。安和亲王※岳乐子。号古香阁主人。袭爵。卒,谥懿,为安懿郡王。好学,能文章,名士多从游。著有《敦和堂集》等,辑宗室平王公诗为《宸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