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夜餐
壮族婚俗。为女方家庭教育新娘的活动。流行于广西凌云、田林、百色等地。婚礼前夕,新娘梳妆打扮后,端坐正堂,由家中女长辈及年轻姑娘陪坐。新娘先接受父母端给的一碗饭,饭里藏着金银首饰,由新娘吃饭时自取。再由女长辈唱“晚餐歌”,父母唱“嫁女谣”,内容都是教育新娘出阁之后要牢记父母养育之恩、孝顺公婆、夫妻相爱等语。歌谣格式也是采取“勒脚歌”和“勒脚欢”的形式。父母唱完后共进晚餐,新娘在席上边吃边听父母及长辈们讲述在婚礼中及出嫁后各种场合应该注意的事项。
壮族婚俗。为女方家庭教育新娘的活动。流行于广西凌云、田林、百色等地。婚礼前夕,新娘梳妆打扮后,端坐正堂,由家中女长辈及年轻姑娘陪坐。新娘先接受父母端给的一碗饭,饭里藏着金银首饰,由新娘吃饭时自取。再由女长辈唱“晚餐歌”,父母唱“嫁女谣”,内容都是教育新娘出阁之后要牢记父母养育之恩、孝顺公婆、夫妻相爱等语。歌谣格式也是采取“勒脚歌”和“勒脚欢”的形式。父母唱完后共进晚餐,新娘在席上边吃边听父母及长辈们讲述在婚礼中及出嫁后各种场合应该注意的事项。
唐代南诏职官名。据《新唐书·南蛮传》,“巨讬主仓廪”,即主管粮食仓库之官,由最高军政大员※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领。
吐蕃古藏文文献。是一份关于沙州僧尼名单的目录。见于托玛斯《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此僧尼录记载沙州曷骨部、丝棉部的比丘尼(俗称尼姑)人名。从文件内容看,所记比丘尼均为汉人,既记载比丘尼出家前的俗名,亦记
即“中统元宝交钞”(301页)。
黄帽派喇嘛庙。藏名“格吉楞”。位于阿拉善旗治所巴彦浩特市内。因其靠近旗衙门,与王府关系密切,故又称为“衙门庙”、“内庙”、“王爷庙”等。乾隆二十一年(1756),札萨克郡王罗卜藏多尔济置建。由弘历赐额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即今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乌审旗。牧地东界鄂尔多斯右翼前旗,西界右翼中旗,南界清水营边城,北界左翼后旗。唐为河滨县地,宋入西夏,明嘉靖中为达延汗右翼三万户之一袄儿都司(即鄂尔多斯)济农
见“塔热克”(2158页)。
见“锦州城”(2367页)。
傈僳语音译,意为“富裕的人”。解放前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的富裕农户、个别山主(即地主)。约占总农户的2%。大多为家族长、村寨头人、蓄奴户、乡保长或教会上层人物。一般均占有较多的耕地、牲畜、农具和粮食,有
北宋湖南辰州瑶族首领。为人刚直,勇智双全,附近瑶人多为所伏。宋太祖平定荆、湖后,为了进一步巩固对瑶族地区的统治,采用“以夷制夷”政策,委任其为辰州刺史,封其子为殿直,并准其“自辟吏属,予一州租赋”,令
即“寻阁劝”(9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