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问部
契丹部落名。一作芬阿部。为※大贺氏部落联盟时期八部之一。有人以为由※古八部时期之※郁羽陵(一作羽陵)部发展而来。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改大贺氏八部为十州,以芬问部为羽陵州(一作羽凌州),以该部※辱纥主(部落首领)为刺史以统之,隶松漠府。名义上成为唐统辖下的一级地方行政机构,与唐的关系极为密切。
契丹部落名。一作芬阿部。为※大贺氏部落联盟时期八部之一。有人以为由※古八部时期之※郁羽陵(一作羽陵)部发展而来。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改大贺氏八部为十州,以芬问部为羽陵州(一作羽凌州),以该部※辱纥主(部落首领)为刺史以统之,隶松漠府。名义上成为唐统辖下的一级地方行政机构,与唐的关系极为密切。
即“蒙古黄金史纲”(2341页)。
西魏、北周大臣。字师,少名仁。河南洛阳人。鲜卑长孙氏。北魏太师、上党王长孙稚(承业)之子。雅好书史,晓乐律。初任司徒府参军事。后以别将讨平河东蜀薛,封东阿县伯,累迁司徒右长史。及孝武帝西迁,随父奔赴,
见“梁后”(2125页)。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阿尔剌、阿而剌、阿鲁纳、阿鲁剌惕。与成吉思汗所出孛儿只斤氏同宗,为成吉思汗六世祖海都之子抄真斡儿帖该第三子阿鲁剌惕之后裔组成。成吉思汗麾下“四杰”之一博尔术即出自该部,自幼随从征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呼勒河卫,并说清代有呼勒河在长白山西南,源出分水岭,入佟嘉江(今浑江)。
苗族丧俗。亦称舅家闹火把。苗族遇有丧亡,依俗须及时向舅家报丧,并在埋葬之前,于庭院或楼门边举行“辩死理”,即闹火把仪式。由丧家与舅家双方请牙郎进行。在场地烧一炉大火,舅方牙郎追问亡者病故原由,指责甥男
?—742唐代后突厥贵族。又作骨咄叶护。开元二十九年(741),攻杀后突厥左厢(左杀)判阙特勤所立之毗伽可汗子,拥立其弟为汗,旋又杀之,自立为可汗。天宝元年(742),为拔悉密首领阿史那施联合回纥、葛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仅见于《新唐书》,为高句骊国十二级“大官”中第八级官名,位于※“上位使者”之下,※“小使者”之上(《北史》等记有※太大兄、※大兄、※小兄为二至四级官名)。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
金代对黄河神的封号。大定二十七年(1187),世宗纳尚书省谏,以“郑州河阴县圣后庙,前代河水为患,屡祷有应,尝加封号庙额。今因祷祈,河遂安流,乞加褒赠。”依唐祭五龙祠故事,特封黄河神曰“昭应顺济圣后”
明、清四川藏族土司名。清雍正七年(1729),六藏图都喇嘛归清,清廷准其承袭明时木里安抚使职,颁给印信、号纸,后隶盐源县(治今四川盐源县东北卫城)会盐营。住牧木里(今木里藏族自治县)。嘉庆至道光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