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元新路
元法令类编。何荣祖奉命编纂。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颁行。元初沿用金《泰和律》,至是始有自纂的法典。是以当时陆续颁行的各种法规为依据,按一般法典体裁和行文格式编写,并加以分类编次而成的,全篇分为公规、选格、治民、理财、赋税、课程、仓库、造作、防盗、察狱等10目,每目之下列十数条。甚简短,不过数千言,难起“宏法大纲”的作用。后不断有人建议重修新典,遂有修纂《大元通制》之举。已佚。现见于《通制条格》及《元典章》者有90余条,存《永乐大典》者有关于站赤的1条。
元法令类编。何荣祖奉命编纂。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颁行。元初沿用金《泰和律》,至是始有自纂的法典。是以当时陆续颁行的各种法规为依据,按一般法典体裁和行文格式编写,并加以分类编次而成的,全篇分为公规、选格、治民、理财、赋税、课程、仓库、造作、防盗、察狱等10目,每目之下列十数条。甚简短,不过数千言,难起“宏法大纲”的作用。后不断有人建议重修新典,遂有修纂《大元通制》之举。已佚。现见于《通制条格》及《元典章》者有90余条,存《永乐大典》者有关于站赤的1条。
清代蒙古族翻译家、文学家。自号施乐斋主人。耽墨子。内蒙古卓索图盟人。土默特右旗台吉。深通蒙、汉文,博览群书,熟知《史记》、《汉书》、《水浒》、《金瓶梅》、《格斯尔汗传》等。嘉庆二十四年(1819),仁
黎语音译,意为“家族长”或“大房”。解放前海南岛保亭、乐东、白沙3县毗邻地带的“合亩”(一种原始家族公社残余组织,详见“合亩制”)头人称谓。亦称“畏雅”,意为“犁第一道田路的老人”。汉称“亩头”。通常
见“左文襄公全集”(459页)。
见“刘承钧”(864页)。
?—553南北朝时突厥汗国可汗。又作逸可汗、阿逸可汗。名科罗。阿史那氏。突厥汗国创始人伊利可汗※阿史那土门子。西魏废帝元年(552,《资治通鉴》作二年),父死,嗣为突厥可汗。时柔然余众拥阿那瓌叔父邓叔
封爵名。西秦,系十六国之一。淝水之战后,陇西鲜卑贵族乞伏国仁于晋太元十年(385)称大单于。其弟乞伏乾归嗣立,于更始元年(409)改称秦王,史称西秦。占有今甘肃西南部。北魏神䴥四年(43
见“蜀河卫”(2360页)。
?—1817清云南临安府纳更巡检司土司。哈尼族。嘉庆二十二年(1817),率子随清军前往镇压澜沧江以西※高罗衣(哈尼族)等领导的反对土司与清朝统治的各族人民起义,于逢春岭被义军击杀。
即“乌桓”(330页)。
见“根敦嘉措”(18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