膳牌
参见“绿头牌”(2146页)。
参见“绿头牌”(2146页)。
见“达尼雅尔和卓”(738页)。
雍正四年(1726),清政府革云南镇源傣族土司刀澣,委流官刘宏度署府事。刘到职后,在没收土知府庄田时,趁机派人丈量傣族农民田亩,勒收地价,限令五月内照亩上交;属吏亦百般勒索敲诈,甚至沿路索夫、征代役钱
清驻藏大臣代表清朝廷行使西藏地方管理权的行政机关。衙门组织,按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驻藏大臣下设章京1人,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充任;笔帖式1—2人,办理满、汉文书翻
古代黎族一个支系。近人又称“杞黎”,内中有一部分还被侮辱性的称作“生铁黎”,形容其“顽如生铁,不服教化”。大多居处五指山腹地,历史上与外界接触较少,受汉族影响不大,主要从事刀耕火种的山地农业,迄至解放
明朝中叶以后形成的※哈达、※乌拉、※叶赫和※辉发四部的合称。“扈伦”又译“呼伦”、“忽喇温”。因皆从忽喇温南移,故称。居地大体南至太子河、浑河、纳阴,北达科尔沁、郭尔罗斯,东抵张广才岭,远达海滨,西接
明代藏区土司名。“毕力术江”一作“必立出江”。宣德九年(1434)四月置。治所在今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境。时明赴乌思藏的使臣常经过该地,其头目管着儿监藏等迎送有礼,且遣人来朝入贡,宣宗嘉之,遂立卫给以印
即“乌由罕”(332页)。
解放前京族的一种社会组织。由村内名望高的长者组成。负责推选※翁村(村长),处理“翁村”遗留事务。拥有一定经济实权,可对部分公田山林行使支配权。参见“翁村”(1895页)。
即“处罗可汗”(588页)。
彝族张兴癸、杞彩顺家谱作此名。即“逻盛”(20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