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篓瑶
见“布努”(462页)。
见“布努”(462页)。
见“王杲”(201页)。
明代四川酉阳土官。土家族。承袭西阳司(治今四川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宣抚使。万历四十六年(1618),奉调率酉阳土兵4000援辽抗后金。四十七年,遣子冉天胤、冉文光领兵赴辽阳,驻虎皮、黄山等处三载,解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迎迓之官”。亦称“国论乙室勃极烈”。管理对外事务。《金史·百官志一》载:“其官长,皆称曰勃极烈……诸勃极烈之上,则有国论、乙室……之号,以为升拜宗室功臣之
见“马湩” (159页)。
指清代新疆天山南北两路初设的八大直隶行政区。即直隶城。初维吾尔族居域中,惟设哈密旗和※吐鲁番旗,治以札萨克(旗长);此外,“内属者回城八”,各治以阿奇木伯克,即:南疆喀什噶尔(今喀什,英吉沙尔附之。后
1865—1930清末民初云南土司、官僚。字世卿。哈尼族。云南稿吾卡土司龙汝霖之子。光绪(1875—1908)初年,妒其异母兄龙觐光代办纳更司事务,阴与胞弟龙济光谋,迫觐光弃职出走。后龙觐光不计前嫌,
现仅见铸有契丹大字的银币。1977年5月于辽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南)遗址处发现,现藏该旗博物馆。圆形方孔,直径4厘米,正面铸契丹大字4字,一说意“天朝万顺”;背面刻契丹大字8字,两字一组,为后
参见“菁民”(1988页)。
藏语音译,意为“枪差”。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由土司在※“马差”户中指定较富裕的差巴(支差的人)担任,规定每户须购置步枪1支,子弹100发。所领种的份地多于任其它差者。遇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马尔康及绰斯甲地方土司衙门的值日大头人。由土舍、大头人轮流充任,每次一人,一年一换。1935年后改为半年一换。住在官寨,协助土司处理派差、派款、审讯犯人、调解纠纷等日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