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福禄
1754—1839
清朝将领。字寿山。甘肃河州(今临夏市)人。回族。20岁从军。乾隆四十六年(1781),从阿桂镇压苏四十三起义。继又随福康安征西藏。在东南沿海及江浙两省督师近40年。历任都司、游击、参将、总兵、提督等职。道光八年(1828)回河州。卒,谥襄恪公。
清朝将领。字寿山。甘肃河州(今临夏市)人。回族。20岁从军。乾隆四十六年(1781),从阿桂镇压苏四十三起义。继又随福康安征西藏。在东南沿海及江浙两省督师近40年。历任都司、游击、参将、总兵、提督等职。道光八年(1828)回河州。卒,谥襄恪公。
即“照烈”,为复数。见“照烈”(2361页)。
即“启民可汗”(1174页)。
893—944五代十国后期云南大理国创建者。白族。祖籍武威郡(今甘肃武威),先世移居云南,融入白蛮,为白蛮大姓。世为南诏大臣。六世祖※段俭魏(段忠国),为南诏王阁罗凤大军将,败唐军有功,升清平官。四世
见“阿布勒班毕特”(1241页)。
①国名。又作霍罕、敖罕、郭酣、蒿汉。位于中亚费尔干纳盆地。18世纪初年以前,受制于布哈拉汗国艾米尔。后乌兹别克“明”氏族额尔德尼伯克(1753—1770)势力扩大,遂置官自立,并占有浩罕、安集延、玛尔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国论”意为“国”, “勃极烈”意为“官长”,合为“国家级的官长”之意。在勃极烈系列中是级别较高者,仅次于都勃极烈和谙版勃极烈。《金史·国语解》谓:“尊礼优崇得自由者。”类似
书名。清末江苏吴兴人张郁文撰。4卷。光绪二十七年(1901)成书。作者以《元史》有关地理记载,殊多谬舛,欲有所订正,乃就所见《蒙古游牧记》、《朔方备乘》、《汉西域图考》诸书与《元史》地理记述之异同,参
见“打牙仡佬”(431页)、“仡佬族”(572页)。
由长子继承父亲名位和财产的制度。盛行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随着宗法制的完善而确立。其目的在于解决统治阶级家族内部财产和权力的分配,避免相互残杀和纷争。商、周两朝宗法之要义即区别嫡庶和长幼。皇后或元配夫
即“段庆”(16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