绳地人
清初京畿单身(无地)汉人投充旗下当差者之称。按照清政府规定,单身投充者每人给“一绳”之地。嘉庆《清会典事例》卷905《内务府·屯庄》项下载:“带地来充者,为投充人;单身投充愿领地纳银者,每给一绳地(合42亩),为绳地人”。又载:“绳地人……计地三百五十二顷四十五亩,均每亩征银三分、草一束”。此种人,约为839人(户),或充直隶鹰户、网户等。
清初京畿单身(无地)汉人投充旗下当差者之称。按照清政府规定,单身投充者每人给“一绳”之地。嘉庆《清会典事例》卷905《内务府·屯庄》项下载:“带地来充者,为投充人;单身投充愿领地纳银者,每给一绳地(合42亩),为绳地人”。又载:“绳地人……计地三百五十二顷四十五亩,均每亩征银三分、草一束”。此种人,约为839人(户),或充直隶鹰户、网户等。
清代藏族土司。在今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嘉绒地区。位于阿坝西南部。西、南接甘孜,北连壤塘,东界马尔康,东南与大金邻。分色尔坝、上寨、甲寨、下寨4个区域。语言北部属草地方言,南部属嘉绒方言。清康熙三十九年(
见“耶律重元”(1316页)。
见“五色四夷国”(267页)。
见“妫水”(126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承办采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参见“察哈尔特别区”(2479页)。
见“那吾鲁孜节”(932页)。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建立以壮族子弟兵为主的革命军队。亦名“红七军第三纵队”、“红军右江独立师”。1929年12月11日※“百色起义”后建立“红七军”,下辖三个正规纵队和右江农民赤卫军。第三纵队司令为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伊逊河卫。正统(1436—1449)后设。清代伊逊河在齐齐哈尔东,与屯河(今汤旺河)、伊春河相近。
?—1797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和色里氏。以前锋侍卫从征台湾,镇压林爽文起义,累战皆捷,赐号“法尔沙台巴图鲁”,图形紫光阁,擢护军参领。又随从镇压苗民起义,连克苗寨,擢头等侍卫,加副都统衔。后随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