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曲约
又名尊者绛曲约。吐蕃达磨赞普八世孙,扎西拉德第三子。曾派译师贾尊珠僧格及纳措促陈杰哇携16秤黄金赴印度,于宋庆历二年(1042)迎请印度著名佛学家阿底峡来吐蕃广传显密佛学。在阿里普兰区之托林寺会见阿底峡,大力支持阿底峡传播佛教于吐蕃。对吐蕃后宏期佛教的发展起了重要推动作用。
又名尊者绛曲约。吐蕃达磨赞普八世孙,扎西拉德第三子。曾派译师贾尊珠僧格及纳措促陈杰哇携16秤黄金赴印度,于宋庆历二年(1042)迎请印度著名佛学家阿底峡来吐蕃广传显密佛学。在阿里普兰区之托林寺会见阿底峡,大力支持阿底峡传播佛教于吐蕃。对吐蕃后宏期佛教的发展起了重要推动作用。
地区名。位于今辽宁省东南部。清光绪二年(1876)置,治所即今辽宁省凤城县。辖域东西665里,南北400里。东界兴京府辖安县,西邻奉天府盖平县,南临渤海,北接兴京府怀仁县。商属貊地。汉
见“叟”(1703页)。
骆越人首领。参见“骆越”(1782页)。
完颜部孛堇(部落长)。亦作孛黑。女真完颜部人。金景祖※乌古迺异母弟,世祖※劾里钵叔父。辽道宗咸雍十年(1074),乌古迺死后,因未能承袭部落联盟长,心怀异志,暗结党羽,与乌古迺子新任联盟长劾里钵对立。
见“女真进士科”(147页)。
“宁古塔”满语“6个”之意;“贝勒”清官爵名。相传清皇室先祖,兄弟6人,近邻而居,后称其地为“宁古塔贝勒”,简称宁古塔。地在苏克苏护河呼兰哈达下之赫图阿拉(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老城村)。
见“中俄科布多界约” (302页)。
元末明初土族第一代朱土司。青海西宁州人。元末为百户。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充小旗。其孙朱荣袭千户,始以朱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100余户,居地在今民和县三川朱家堡等地。附:朱土司世系(
绕青海湖而居的藏族之俗称。即千布录、刚咱(察)、汪什代克、都受、完受、曲加洋冲、公洼他尔代、拉安八族。古之西羌,唐以后统于吐蕃。明代蒙古族据青海,失其地,多远徙,留者为蒙古所役属。清雍正二年(1724
即“清开国方略”(21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