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照制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转赠、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转赠、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
? —1080宋代云南大理国权臣。白族。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杀大理国第十二世国王段廉义(段连义),自立为王,称“广安皇帝”。国内动荡,白族大姓反抗。在位仅四个月,被段氏大臣鄯阐侯高智升子高升泰
①亦作卜失兔阿不亥,即明代蒙古右翼鄂尔多斯济农博硕克图(2154页)。 ②指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首领、第四代顺义王卜石兔(19页)。
唐朝纳抚※奚族所置州名。据《新唐书》载,李渊建唐不久,曾置※饶乐都督府以安顿奚部附唐部落。武德五年(622),又析饶乐府奚部落民新置鲜州,初治于营州(今辽宁省朝阳)界内,隶营州都督府。成为唐建奚九部之
东汉时西羌部落首领之一。延熹三年(160),率所部与勒姐种羌围攻汉军于允街(今甘肃永登南),杀官兵,为汉中郎将段颎所攻,败退。次年五月,又领其部与先零、上郡沈氐、牢姐等羌攻并、凉,入三辅(指京兆尹、左
古族名。西周至战国时对长江中下游以南地区少数民族的泛称。亦称※荆蛮、蛮荆或南蛮。其地域包括今湖北清江流域、湖南沅江、澧水流域、洞庭湖西北部以及黔、桂、赣与相邻的地区。唐、虞、夏之际,其民属九黎之三苗部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名。属辽兴宗※延庆宫。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库玛尔路协领公署”。因所辖居民分布在呼玛尔河流域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
见“蛮书”(2272页)。
元代赋税科差名目之一。汉地民户的科差包括※丝科、包银、※俸钞三项。宪宗元年(1251)始征,初科纳白银6两,后改4两,2两输银,2两折收丝绢、颜色等物。世祖中统元年(1260),定科差条例,推行钞法,
戎人中六支的名称。古代史籍对戎人部数记载不一。如《礼记·明堂位》作“六戎”,《周礼·夏官·职方氏》作“五戎”,《尔雅·释地》作“七戎”。此外,尚有八戎、九戎之称。均泛指中国古代西部地区各戎。据《尔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