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端
见“速檀”(1840页)。
见“速檀”(1840页)。
见“石汗那”(450页)。
云南壮族对相邻的普米族的称呼。参见“普米族”(2291页)。
清在粤北瑶族地区所设理瑶官。康熙四十二年(1703),两广总督石琳镇压粤北八排瑶民起义后,为了加强对瑶民的统治,在连州瑶排附近之三江口筑城置,专理连州、连山、连阳三州县瑶人事务,并兼管督缉“盗贼”。雍
见“罗武”(1415页)。
见“蛮书”(2272页)。
渤海王国置。为南京南海府所辖3州之一,领椒山、貂岭、澌泉、尖山、岩渊5县,州治故址今有人说为今朝鲜孟山东山城里。辽灭渤海后州废,其民被迁至今辽宁海城县附近,并5县为一,曰岩渊,置耀州(治所在今辽宁营口
?—1786清朝大臣。蒙古正黄旗人。姓伍弥氏。吐鲁番副将军阿喇纳子。雍正二年(1724),袭三等伯。三年,授公中佐领。九年(1731),擢散秩大臣。乾隆四年(1739),授正红旗蒙古副都统。十五年(1
用阿拉伯字母拼写的汉语拼音文字。原名“小经”或“消经”。前者是与《古兰经》等“大经”相对而言;后者是将经文加以消化之意。基本上是汉语拼音,杂有阿拉伯语、波斯语词汇,间或有个别汉字。在部分回民、特别是在
清代新疆地名。见《西域图志》。《西域水道记》作喀喇塔拉。或作哈拉塔拉。为巴尔喀什湖南面荒漠地带东南的重要居民点。即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东南部卡拉塔勒。
见“兀慎打儿罕剌布台吉”(1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