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军
金元时期的征兵制度。“签”亦作“佥”。凡汉军,有事则签取于民,事已则或亦放免。每遇战争或边事,民家丁男,凡强壮者,尽取无遗,曾激起人民强烈反抗。元光(1222—1223)末,备潼关黄河,又签军,诸使者历县邑,除现职官员外,无文武小大职事官皆充军。许州前侍御史刘元规年近六十,亦选为千户。元时期,亦行此制,然不限于汉军。“家有男子,十五以上,七十以下,无众寡尽签为兵”,“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元史·兵志》)。
金元时期的征兵制度。“签”亦作“佥”。凡汉军,有事则签取于民,事已则或亦放免。每遇战争或边事,民家丁男,凡强壮者,尽取无遗,曾激起人民强烈反抗。元光(1222—1223)末,备潼关黄河,又签军,诸使者历县邑,除现职官员外,无文武小大职事官皆充军。许州前侍御史刘元规年近六十,亦选为千户。元时期,亦行此制,然不限于汉军。“家有男子,十五以上,七十以下,无众寡尽签为兵”,“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元史·兵志》)。
即“弘吉剌”(644页)。
?-737渤海国第二世王。高王※大祚荣嫡子。先天二年(713),受唐封桂娄郡王。开元七年(719)三月,父死,继王位,始立年号仁安。是年八月,受唐封左骁卫大将军、渤海郡王、忽汗州都督(《册府元龟》卷9
隋唐时青藏高原古部落名。或谓即“bod”及“phyva”之对音。一说为西羌的一支。《隋书·附国传》:“附国者,蜀郡西北二千余里,即汉之西南夷也”。其辖地约当今四川西部及西藏昌都以东。有民2万余户。王名
即“羊苴咩城”(890页)。
清代诗人,经学家。字葱如,号檀河。福建闽县人。回族。乾隆五十一年(1786)举人,授陕西洵阳县知县。历任三水、白水、榆林、米脂等县知县,绥德直隶州知州、榆林府知府。曾游历京师、浙江、江苏、河北、陕西、
1777—1848清朝大臣。字献山。满洲镶黄旗人,嘉庆十五年(1810)进士。授编修。累迁少詹事,入直上书房。十八年(1813),擢内阁学士。十九年,授礼部侍郎。因事降职,后以三等侍卫充吐鲁番领队大臣
明代在乌蒙彝族地区的建制。该地为窦地甸。唐时乌蛮笃慕(仲牟由)之裔阿统始迁于此地,至其十一世孙名乌蒙者始强,因号乌蒙部。宋时封酋长阿杓为乌蒙王。元初归附后置乌蒙路,隶云南行省。元末酋长阿普任总管。明洪
?—541宕昌羌国王。又作仚定。北魏后期即位。永熙(532—534)末,见东西魏分裂,遂引吐谷浑寇金城(治今甘肃兰州西北)。西魏大统(535—551)初年,复率众扰魏,文帝元宝炬令行台赵贵等将兵击败之
寺庙名。位于内蒙古喀喇沁旗王爷府附近。康熙年间(1662—1722)为全旗的最大喇嘛庙。乾隆时(1736—1795),喇嘛人数达450人。由3个寺庙组成。西侧生乐寺,有3个大院,供奉4米高的铜制弥勒佛
即七蕃。见“五姓蕃”(2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