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瓦部
※契丹部族名。“稍瓦”,契丹语,意“鹰坊”。初,取部分皇族宫帐奴隶置稍瓦※石烈(县,一说乡),居辽水东,专事罗捕飞禽,以供皇族享用。后户口蕃息,辽圣宗时(982—1031)释免奴隶,置部,为圣宗34部之一,部民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南府,部族军属东京都部署司。
※契丹部族名。“稍瓦”,契丹语,意“鹰坊”。初,取部分皇族宫帐奴隶置稍瓦※石烈(县,一说乡),居辽水东,专事罗捕飞禽,以供皇族享用。后户口蕃息,辽圣宗时(982—1031)释免奴隶,置部,为圣宗34部之一,部民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南府,部族军属东京都部署司。
501—562即北齐神武明皇后,北齐奠基者※ 高欢之妻。鲜卑娄氏(匹娄氏,原为吐谷浑属部)。北魏赠司徒娄内干之女。史称少明悟,强族多欲聘之,皆不肯行,而愿以私财给高欢,以娶己。及高欢起事,参预谋策。北
见“五屯河卫”(265页)、“兀同河卫”(110页)。
旧时云南信仰小乘佛教的傣、德昂、阿昌等族的一种祈佛活动。每年冬季,为表示给佛祖取暖,一般在夏历腊月十四日举行。传说从前有一佛祖弟子生病,在发冷难熬之际,有一老人用柴火为其取暖,使病愈。于是佛祖认为此是
清黄懋裁撰。《得一齐杂著日记》之一。光绪四年(1878)五月受四川总督丁宝桢札委赴藏,于七月初七日自成都出发,经雅安、打箭炉(今康定县)、里塘(今里塘县)、巴塘,折南至云南中甸,再经丽江、大理、永昌(
即“兀良哈”(108页)。
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吴八月”(1073页),“乾嘉苗民起义”(1983页)。
?—1358元朝大臣。字石岩。高昌畏兀儿人。尤工大字,能作双钩书。以世胄入官,授直省舍人,迁监察御史,出为广东山南等路廉访司佥事,后任信州路总管,移平江。革征输之弊,令大小户齐纳粮无二,以善政称。至正
珍奇野味。历史上“蒙古八珍”(北八珍)之一。一说所指之鹿为犴达犴(驼鹿),出没于森林和草原。鹿肉鲜美,富营养,为滋补佳肴,其唇更为珍馐。元代被宫廷列入“八珍”,用于御膳和“诈马宴”、“马奶子宴”等高级
明代西南土司名。其地与茶山接壤(江心坡一带),为※“峨昌蛮”居地。旧属孟养土司辖地。永乐二年(1404),孟养土酋叛,里麻招刚(西南蛮官名)刀思放不附。五年(1407),朝廷析孟养地置里麻长官司,因刀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