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三卫
见“福山卫”(2412页)。
见“福山卫”(2412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乙僧为辽兴宗※延庆宫下之一抹里。
官名。满语音译,“法一丹”,亦作“法一旦”,意为“仪仗”或“队列”。加汉满语“衙门”,为“法一丹尼衙门”,即清代“銮仪卫”。加满语“尼雅尔玛”(原义为“人”),为“法一丹尼雅尔玛”,即銮仪卫中“校尉”
清代札萨克旗之一。清廷以哈密维吾尔族人所设的旗分。康熙三十五年(1696),哈密达尔汉伯克额贝都拉,向清廷上表请求内附,以期摆脱准噶尔统治者的压制。在此前后,曾屡次对清抒诚效力,打击噶尔丹扩张势力。三
见“纳忽里”(1270页)。
元朝大臣。蒙古人。一说为八邻氏。卜邻吉带子,中书右丞相※铁木迭儿伯父。通畏兀体蒙文。初任怯薛官。世祖中统二年(1261),出任中书左丞相,三年,兼中书省都断事官。沁水渠成,谏言定制,以防豪权侵夺。
旧县名。在今吉林省西北部嫩江支流洮儿河流域。明属泰宁卫。清光绪三十年(1904)以科尔沁右翼前旗垦地置靖安县,治白城子,隶洮南府。为清末在内蒙古东部实行土地放垦,割旗地而置的县级行政区划之一。1914
1689—1747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名颇拉·索南多达,简称颇罗瓦或颇罗鼐。藏族。后藏江孜人。幼善骑射,武艺超群。崇信宁玛教派,善理政务。拉藏汗统治西藏时期,任传事官。康熙五十六年(1717),准噶
见“庙丁”(1498页)。
共祭一个祖先、以血缘和婚姻关系或收养关系为基础结合而成的社会单位。有广狭二义。狭义家族应有独立的经济,共居同爨,负有继嗣与传承财产的义务与权利。如原始社会时期的母系大家族、父系大家族,以及近代中国社会
蒙古民间拉弦乐器。亦作抄儿、朝尔,又称锡纳干潮尔(意为音箱呈杓形的琴)。蒙古语音译。从唐宋时期的拉弦乐器胡琴发展演变而来。成吉思汗时已流传民间,蒙文著作《成吉思汗箴言》中有“您有抄儿、胡兀儿的美妙乐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