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三卫
见“福山卫”(2412页)。
见“福山卫”(2412页)。
见“乌讷博罗特王” (350页)。
蒙古语音译,“宝得”意为“大牲畜”,“阿勒巴”意为“赋税”。蒙古僧俗封建主向属下牧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征收标准是以出计入,而不是量入为出。将牧民应支纳赋税的各种牲畜,按一定数量和价格折算成若干纳税单位※
见“和朔奴”(1446页)。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契丹传》,《辽史》沿袭,然他载有异,该书“显祖纪”与“勿吉传”即将此部与※“匹絜”部合记为一“匹黎尔”部,《册府元龟》与《通典》记为“匹黎”。据契丹古老传
金将领。女真族。温敦氏。阿跋斯水(今吉林敦化县北勒福成河)温都部首领乌春后裔。始居长白山阿不幸河,徙隆州移里闵河。善射。初从完颜希尹征伐,摄猛安谋克事,以击敌功擢修武校尉。天德元年(1149),充护卫
又称雅尔湖故城、雅尔和图、崖儿城。高昌都城遗址。位于今新疆吐鲁番县西10公里雅尔乃孜沟。因地处两河相交之土崖,故名交河。汉代车师王前庭治所所在地。6世纪初麹氏高昌在此建交河郡城。唐贞观十四年(640)
清朝大臣、学者。满洲镶红旗人。姓费莫氏。字铁仙。由理藩院郎中出为徽州知府等。道光二十六年(1846),授驻藏办事大臣,因病未赴任。著有《儿女英雄传》、《荣昌县志》22卷,辑《史梅叔诗选》12卷。
见“详稳”(1536页)。
古郡名。①秦始皇统一岭南后置。辖地含今广西百色、钦州、南宁、贵县、河池等地区及越南北部。治所一说在临尘县(今广西崇左),一说在象林县(今越南境)。居民有“骆越”或称“瓯骆”(今壮侗语族诸民族及京人先民
即“稠雕”(23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