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砫宣抚司
见“石砫宣慰司”(457页)。
见“石砫宣慰司”(457页)。
见“清文鉴”(2106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莫啻色卜伯克、莫提色布伯克、摩提色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经典,整饬教务,不参与民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
参见“骆越”(1782页)。
敦煌吐蕃藏文文书伯字1083号卷子。为吐蕃驻陇州大臣于猪年(当是公元831或843年)从陇州节度衙发布之命令。陇州大臣据两汉人部落(即阿骨萨、悉董萨两部,公元820年建立)长官呈禀,得知吐蕃贵族勃松及
旧时傈僳族结婚时送给舅家的礼金。傈僳族实行姑舅优先婚,女孩自幼许配给舅舅家做儿媳。舅家也很早就准备耳环、手镯等订婚礼物给小姑娘佩带,作为长大后必须嫁给舅家男孩的标记。只在舅家没有男孩可以匹配或不愿娶时
见“达密里部”(734页)。
地区名。位于今吉林省西北部,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置,治伯都讷(今吉林扶余市境)。辖域东西420里,南北170里。东界榆树厅,西接郭尔罗斯旗,南邻长岭县,北及黑龙江肇州厅。汉、晋为扶余族地。隋、唐
即“松花江”(1295页)。
州名。汉为西羌地,后为吐谷浑所据。北周建德五年(576),周武帝太子西征吐谷浑,得其河南(黄河以南)地,取廓清之义,置此州。治所在浇河故城(今青海贵德附近)。隋大业(605—618)初,改置浇河郡。唐
见“加罕和卓”(6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