盍稚
见“氐”(610页)。
见“氐”(610页)。
县名。其地居有苗、水、侗、瑶等族。隋以前与贵州独山县为夜郎之毋敛地。唐为环州属地。宋属融州,后置州。元降为县。旋复为州,属庆远南丹溪洞等处军民安抚司。明洪武元年(1368),省州入思恩县。十七年(13
仫佬族传统节日之一。又称走坡节。流传于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及相邻各县仫佬族聚居地区。每年农历八月十五举行。届时青年男女举行※走坡活动,通过对唱山歌找寻理想恋人,互送月饼和布鞋。是青年男女择偶社交的重要
亦称“古姆萨”。景颇语音译,意为“旧制度”,即山官制度。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一种社会政治制度。以山官为首管辖一个或数个村寨。辖区之间不分统属,辖区内由山官各自为政,没有专门立法和执法机构,利用传统的习惯
见“壮戏”(887页)。
清代台湾高山族某些“番社”通过比武选择头人的一种方式。一般为3年或5年举行一次。如山前、山后诸社5年举行一次。届时,众番百十围绕,各执长竹茅,一人把藤毯上掷,竞相刺之,中者为胜。又如琅
蒙古语音译。源于波斯语。又译撒和、扫花。《元朝秘史》释为“人事”。(1)指馈赠礼物或宴请客人。《观堂集林》:“人事,犹云人情也”。“都城豪民每遇假日,必以酒食招致省宪僚吏翘杰出群者款之,名曰撒和”。把
指《蒙古秘史》、《蒙古黄金史》、《蒙古源流》三部蒙古著名编年史(详见2336页、2341页、2337页)。
唐代对分布在牂柯东部少数民族的总称。因其首领谢氏而得名。其先世乃西汉末年牂柯郡大姓之一。西晋时谢氏官为牂柯太守,后成一方之长。所统东部居民称东谢,分布在今贵州三都、台江、榕江和贵阳一带。唐贞观三年(6
官名。府照磨为知府属吏,职掌收发上下文移,磨勘六房宗卷。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此官,以当地头目为之,秩从九品,给予铜印、敕书,赐以冠带,准世袭。职承土知府之命,办理本辖区内有关事务,助理守疆
书名。清代刘应中撰。一卷。记叙康熙二十四年(1685)仲秋,湖南、四川贵州三省交界地区补顶寨苗民在吴二过及吴老叟等率领下暴动,经清军镇压及时叛时服之经过。有《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本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