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撒苏”(2491页)。
①国民军绥远都统署之机关刊物。1925年2月创刊。铅印,16开。主要是公布各项法令。由教育厅负责编辑。刊载本区军政、民治之实况。内容有命令、民政、教育、实业、司法、警务、论著、讲坛、公牍、要闻和文苑等
见“罗殿国”(1418页)。
即“耶都”(1300页)。
新疆地区名。西部蒙古语“光明显达”之意。清康熙时为准噶尔部会宗地。清平准部后,设总统伊犁等处将军驻此,治惠远城(遗址在今新疆霍城县南,伊犁河北岸)。同治十年(1871),被沙俄侵占。光绪八年(1882
见“绥可”的庙号(1970页)。
清代御苑禁卫军之一。分为八旗、包衣两营,皆设于雍正二年(1724),统隶于总管圆明园八旗事务大臣。①八旗护军营,选派京城八旗官兵驻戍,初设为护军3000,以园为营。乾隆十二年(1747),增益京城八旗
全称《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因共有17项条款,故名。由中央人民政府以李维汉为首的4名全权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阿沛·阿旺晋美为首的5名全权代表于1951年5月23日在北
?—1368元朝大臣,字尚文。唐兀氏。官陕西行台监察御史。至正五年(1345)擢为内台御史。数劾丞相别儿怯不花不可为相,因出为佥浙西道廉访司事。十一年(1351)迁广西道肃政廉访使。次年,红巾军攻克潭
参见“伊拉古克三”(8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