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齐
维吾尔语音译。意为农奴。又译颜齐、彦齐、烟齐等。主要从事农业、手工业及充当跟随、仆役等。不纳赋税。清朝统一新疆地区后,规定了各级伯克的品级,并按品级高低额定其役使燕齐的户数。最高的三品阿奇木伯克为100户,最低的七品阿奇木伯克为8户。嘉庆年间(1796—1820)额数有所减少,三品伯克改为80户,七品给2户。但各级伯克常利用职权滥加役派,至有超出定额数倍者。新疆建省后被废除。参见“养廉田”(1765页)。
维吾尔语音译。意为农奴。又译颜齐、彦齐、烟齐等。主要从事农业、手工业及充当跟随、仆役等。不纳赋税。清朝统一新疆地区后,规定了各级伯克的品级,并按品级高低额定其役使燕齐的户数。最高的三品阿奇木伯克为100户,最低的七品阿奇木伯克为8户。嘉庆年间(1796—1820)额数有所减少,三品伯克改为80户,七品给2户。但各级伯克常利用职权滥加役派,至有超出定额数倍者。新疆建省后被废除。参见“养廉田”(1765页)。
书名。乾隆二十九年(1764)允秘等奉敕撰。6卷。表1卷,详列封爵世系。传5卷,第1、2卷为亲王,第3卷为郡王,第4卷为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第5卷为获罪诸王及贝勒。记载有勋劳者31人,又附传2
清代四川彝族土司名。明洪武七年(1376),调云南大理府张起朝从征※月鲁帖木儿(蒙古族),留镇建昌(今西昌市),授威龙州(治今四川德昌县西南)土知州。永乐二年(1404),改为威龙长官司,以张氏为长官
又作栏子军,或远探栏子马。契丹兵制,凡举兵,选剽悍之士为栏子军(马)。视出军多寡,少则数十,多则上万。主要任务为侦候敌人动静。居先锋军前20余里,全副衣甲,每行10里或5里稍驻,下马侧听有无人马之声,
苗族习惯法规。苗语称“勾榔”,“榔”意为“公约”。内容包括:对农业生产的规划,债务纠纷的调解,奸淫盗窃及其他犯罪的处罚等。如正月挖田、挖土;二月犁田;三月施肥、撒秧谷;四月五月插秧;六月薅秧除草等;偷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南诏三个掌管赋税官之一。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526北魏末各族大起义首领之一。原为高平镇(今宁夏固原)敕勒首领。北魏正光五年(524)夏四月,被高平镇民赫迪恩等推戴为高平王,与部将万俟丑奴攻高平镇,以应沃野镇匈奴人破六韩拔陵起义,为魏将卢祖迁
见“莎车”(1827页)。
47—165高句骊国第六世王。小名淤漱。第二世王类利之孙;父再思,为古邹加;母夫余族人。汉建武二十九年(公元53年)慕本王被杀,子孙不肖,国人迎立之为王。时年7岁,母摄政。在位时,继续兼并邻近诸部,巩
唐代南诏第十一世王祐世隆(一作酋龙、世隆)于唐大中十三年(859)嗣位时所称国名。唐乾符五年(878)其子隆舜改称大封民国。
见“博尔博户大渠”(21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