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鸿
见“长沙武陵蛮起义”(371页)。
见“长沙武陵蛮起义”(371页)。
藏语音译,意为“佐相”。汉称“大头人”。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村寨的统治者,世袭贵族。多是为土司开拓疆土有功者的后裔,或依附于土司的某地统治者,可参加土司的各级管理机构,如“涅巴会议”,经严格选择可任
古族名。唐代居于永昌地区的古代民族之一。※佤族先民,至今还有一些佤族自称望的。当时他们居于山林,除狩猎、采集外,还从事原始刀耕火种农业和饲养家畜。
参见“锡伯族”(2364页)。
见“真寂寺”(1819页)。
1342—1388明代蒙古可汗。孛儿只斤氏。元惠宗(顺帝)※妥懽贴睦尔次子,※爱猷识理达腊弟(《明史·鞑靼传》等书作子)。北元宣光八年(明洪武十一年,1378),爱猷识理达腊卒,遂继汗位,称乌萨哈尔汗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帖鲁为※遥里部下之一石烈。
明代四川藏区土司名。永乐十三年(1415)六月(一说八年,1410)置。治所在今四川大、小金川境。永乐九年(1411),酋长南葛遣使入朝贡方物,并以答隆蒙、碉门二招讨常侵掠邻境,阻遏道路为由,请讨之,
古代越人表示盟誓的一种风俗。《淮南子·齐俗训》:“胡人弹骨,越人契臂,中国歃血,所由各异,其于信一也。”也有说是文身之一种。
?—1831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姓瓜尔佳氏。乾隆六十年(1795),由官学生考取内阁中书。历官军机章京、侍读、公中佐领。嘉庆十四年(1809),官广西右江道。二十年(1815),兼署柳州府,以任内
藏语音译。西藏察隅地区部分居民的自称。分布在西藏东南部察隅河上游及桑河下游。约700多人(1976)。讲自己的土话,基本词汇和语法结构与僜人格曼话大致相同。按村落聚居,内部通婚。疾病丧葬时皆杀牲送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