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同江
古水名。辽太平四年(1024)圣宗诏改鸭子河为混同江,始见其名。辽与金初仅指鸭子河(今北流松花江下段与东流松花江上段),后指今松花江及黑龙江下游,清代指今松花江与黑龙江合流后之黑龙江流段。另说,《松漠记闻》等以黑水(今黑龙江)为混同江,《金史·地理志》又将其与按出虎水(今阿什河)、来流河(今拉林河)、宋瓦江(今松花江)、鸭子河并列为上京路境内之水。为辽主与金主春猎、捕渔与观渔之地。金大定二十五(1185),世宗册封混同江神为“兴国应圣公”,祭仪如岳镇。
古水名。辽太平四年(1024)圣宗诏改鸭子河为混同江,始见其名。辽与金初仅指鸭子河(今北流松花江下段与东流松花江上段),后指今松花江及黑龙江下游,清代指今松花江与黑龙江合流后之黑龙江流段。另说,《松漠记闻》等以黑水(今黑龙江)为混同江,《金史·地理志》又将其与按出虎水(今阿什河)、来流河(今拉林河)、宋瓦江(今松花江)、鸭子河并列为上京路境内之水。为辽主与金主春猎、捕渔与观渔之地。金大定二十五(1185),世宗册封混同江神为“兴国应圣公”,祭仪如岳镇。
辽朝大臣。渤海后裔。辽开泰年间(1012—1021),官至南府宰相,出为知黄龙府。为政善绥抚,今辽河地区诸族皆怀服。曾主动向辽请取女真蒲鲁毛朵部境内渤海人,领兵至大石河驼准城掠得数百户以归。
即“阴河”(933页)。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陈履才著。乾隆七年(1742)著。手抄本2册。内分6卷:1卷河套建署沿革考;2卷河套建署郡县沿革考;3卷河套边城堡、城口关塞、山川;4卷古迹、物产、边防、边市盐法;5卷、6卷艺
?—前12或前11西汉时乌孙小昆弥(王)。※乌就屠孙,※安日弟。成帝鸿嘉四年(前17),兄安日为降民所杀,诸翎侯大乱,汉遣故金城太守段会宗为中郎将,安辑乌孙,立之为小昆弥。时大昆弥雌栗靡强,诸翎侯畏服
西汉夜郎国王兴之子。参见“兴”(914页)、“翁指”(189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又作尼玛呼山卫。永乐十四年(1416)六月,亦马忽山地区女真首领锁奴兀等入朝贡马驼。八月设此卫,以锁奴兀为指挥使,哈散哈为指挥同知,木答兀等7人为指挥佥事,余为千百户镇抚
明代藏区古地名。又作笼卜、隆布、隆保。在今青海玉树境通天河东西两岸。永乐十一年(1413),在其地置陇卜卫。详见“陇卜卫” (1254页)。
见“刺山卫”(1585页)。
书名。辽室昉、邢抱朴撰。20卷。记辽太祖、太宗、世宗、穆宗、景宗五朝史事,因在统和九年(991)正月修成上进,故名《统和实录》。已佚。其内容由今本《辽史》有关诸帝纪、后妃传、表、志略可考见。
即“完颜永中”(11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