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十二年(1414)三月所设可河卫皆作噶哈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十二年(1414)三月所设可河卫皆作噶哈卫。
见“固始汗”(1431页)。
私自雕铸钞版印造的伪交钞。事关军国大计,社会安定,故历朝赏罚严明。元初规定,凡印造伪钞,经辨验,堪行使者,为首处死,为从雕版、抄纸、安藏、印造、知情、受分人等俱杖断,捉事人,首告者赏银5锭;不堪行使者
即“入八分镇国公”(34页)、“入八分辅国公”(34页)。
又称妙应寺。在北京市,以元代在寺内建有藏式佛塔而得名。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敕命于大都之辽代所建舍利塔故址上建造一座佛塔以镇都邑,由帝师八思巴延请尼泊尔国工艺师阿尼哥设计督造,历时8年而成。又于
蒙古可汗宫廷做膳食之羊。据《蒙古秘史》载,窝阔台汗时,与其兄察合台商定,“百姓羊群里,可每年只出一个2岁羯羊做汤羊”,供汗廷膳食。其本意为减轻属部负担,巩固成吉思汗黄金家族的统治。元朝以后则科派加剧,
※东羌的一支。居西河(治今内蒙古东胜县境)、上郡(治今陕西榆林县东南)。东汉永初年间(107—113),参加羌民大起义。永宁元年(120),从上郡出发,转战于河西张掖等地,被汉护羌校尉马贤击败,死18
即“完颜吴乞买”(1164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承办采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中俄改订条约” (300页)。
“九一八”事变后,以德穆楚克栋鲁普(德王)为首的内蒙古王公,在日寇的诱惑下,图谋策动内蒙古自治,于1933年10月9日在百灵庙(内蒙古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百灵庙镇)召开第二次自治会议,通电要求自治。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