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河卫
见“甫河卫”(1047页)。
见“甫河卫”(1047页)。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属聂谿卡家族。被帕竹阐化王查巴坚赞委任为乃乌宗本(相当今县长)。迎请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创始人宗喀巴师徒为其根本上师,曾助缘兴建吉祥哲蚌寺,力助举行拉萨传招大法会
契丹官署名。简称“鼓院”。为受理传达吏民申诉的机构。朝堂外悬鼓,申诉者击鼓上闻,是制原起于魏晋,称登闻鼓。唐于东、西朝堂(洛阳、长安)各置,由监门卫奏闻。辽景宗保宁三年(971)正月,“庚申,置登闻鼓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孛儿只斤氏。第三代顺义王※扯力克长子。驻牧于山西偏关外委兀儿趁一带,距明塞700余里。万历十五年(1587),受明封为龙虎将军。卒于其父前,故未继承顺义王位,子三(一说子四)
明代在乌蒙彝族地区的建制。该地为窦地甸。唐时乌蛮笃慕(仲牟由)之裔阿统始迁于此地,至其十一世孙名乌蒙者始强,因号乌蒙部。宋时封酋长阿杓为乌蒙王。元初归附后置乌蒙路,隶云南行省。元末酋长阿普任总管。明洪
参见“萨图克·博格拉汗”(2015页)。
藏语音译。元代已有明确记载,明代已趋完善。原意庄园。藏族进入封建农奴制社会后,为农奴主阶级在农区经营管理其领地、属民的主要组织形式。按领主类别的不同,分为雄(官家)谿、曲(寺院)谿、格(贵族)谿3种。
见“博木博果尔”(2153页)。
高句骊国官号。始见于《后汉书》,记其为高句骊国王家官名序列中之第三等级。位在※“对卢”之下,※“古邹大加”之上。《北史》等所载“大官”十二级中无其名。《三国志》又言,高句骊置官有“对卢”则不置“沛者”
见“契丹文字”(1565页)。
1688—1742清宗室。满洲正红旗人。爱新觉罗氏。顺承忠郡王诺罗布第四子。康熙五十六年(1717),袭封多罗顺承郡王。雍正三年(1725),掌宗人府事,命在内廷行走。四年,以才品优长,实心效力,给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