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志
书名。1944年祝世德撰。凡七卷:一疆域、建置、城邑、山川;二职官、乡里;三赋税、役法、学校;四交通;五祀典、风土;六选举、孝义、瓦寺土司;七古迹、艺文、瓦寺土司及风土。所载羌族资料,颇为珍贵。此前有《汶川纪略》,系清嘉庆十年(1805)李锡书撰,凡4卷,道光同治间,略有增益。
书名。1944年祝世德撰。凡七卷:一疆域、建置、城邑、山川;二职官、乡里;三赋税、役法、学校;四交通;五祀典、风土;六选举、孝义、瓦寺土司;七古迹、艺文、瓦寺土司及风土。所载羌族资料,颇为珍贵。此前有《汶川纪略》,系清嘉庆十年(1805)李锡书撰,凡4卷,道光同治间,略有增益。
鄂伦春语音译。又称“埃尼博如坎”。主管天花病的娘娘神。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旧时鄂伦春人患天花病,祈祷此神保佑。祭品为狍子、野鸭、飞龙鸟和酒等。神像是在布或纸上画的3个女人像。相传她们
清代甘肃州名。乾隆二十八年(1763,一说三十九年)由府改置。治所在今甘肃安西城。辖敦煌、玉门2县。隶安肃道。1913年改为县。
阿昌语音译。旧时云南德宏阿昌族地区对父母包办婚的称谓。解放前阿昌族的青年男女婚前恋爱自由,但婚姻的缔结大多由父母包办。缔婚前还必须向阿公阿祖神位祝告,祝告时不能听见野兽叫声,若听见称“破口”,不能缔婚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博儿赤”、“宝儿赤”、“保兀儿臣”、“博啰齐”等。《元朝秘史》释为“厨子”,即司膳。《元史·兵志》:“亲烹饪以奉上饮食者,曰博尔赤。”为※“怯薛” (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
清皇室遣旗员于狗房理事者。清代禁中设鹰狗处,下设养狗房。以侍卫(三至六品官)任其统领及正副头领,管理豢养、驯服猎犬诸事务,是为“狗上行走”。※闲散官员暂时委用其间,以督率养狗拜唐阿(执事人)供役者,亦
见“和硕特南右翼后旗”(1453页)。
匈奴语音译。汉代匈奴人使用的一种青铜刀。《汉书·匈奴传》颜师古注引应劭语“径路,匈奴宝刀也。”一说源自西周初年周人使用的名为“轻吕”的短剑。汉元帝(前49—前33在位)初年,呼韩邪单于与汉使韩昌、张猛
即“库陇奎鄂拉”(1113页)。
官名。开元二年(714)置于西州(今新疆吐鲁番东南高昌古城)。为唐安西都护府所属天山军之长官。辖兵5000、马500及所属各守捉、城、镇驻兵。
藏族部落名。在西藏那曲县境内,东与功德林活佛所辖部落相连,南接达雄县,西邻托如部落。地处今那曲镇东南。原为“羌日六部”中雄索部落的一部分,后雄索分为南北两部落,该部为南方部落,故名“罗玛”。由罗玛让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