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堂官
清代壮族土司统治区内管汉族的官员。由清政府直接委派。名为管理土司境内的汉族,实则监视和控制土官。地位虽在土官之下,但拥有重大案件的审决权。
清代壮族土司统治区内管汉族的官员。由清政府直接委派。名为管理土司境内的汉族,实则监视和控制土官。地位虽在土官之下,但拥有重大案件的审决权。
1632—1661清初将领。又作巴思翰。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曾孙,礼烈亲王※代善孙,多罗克勤郡王※岳讬第五子。清崇德四年(1639)初,封镇国将军。顺治六年(1649)。晋多罗贝勒。九年
?—1021宋代五溪少数民族首领。五溪(今湖南西部)人。淳化二年(991),以五溪诸州统军、鹤州刺史为富州刺史。至道二年(996),上言:五溪诸州连接10洞,控西南诸民族之地,而王民安居。并以勤王之诚
清代新疆厅名。光绪十二年(1886)置。治所在今新疆乌苏县。分9区。辖有9驿站、2军台、2卡伦。归镇迪道管辖。办事大臣、领队大臣驻扎。1913年改为县。居民主要有汉、蒙古、维吾尔、回等诸族,男女共80
?—1508或1509※东察合台汗国第十二代汗。蒙古族。※羽奴思汗长子。1487年,父卒,继位,都塔什干,名义上为汗国大汗,实只统治汗国西部,汗国东部由其弟※阿黑麻汗统治,都吐鲁番,汗国复分裂为东西两
明代云南顺宁府土官。又作猛廷瑞。蒲人(布朗族)。万历(1573—1619)中,明参将吴显忠向其索财不遂,诬告于巡抚陈用宾。遂以其婿奉学倚其势力与兄奉赧(赦)构兵为由,诬以助恶,遣兵入寨,袭执之,并改顺
1515—1568明代云南丽江土官。原名阿公阿目,字守贵,号端峰。纳西族。丽江知府※木公长子。嘉靖三十四年(1555),袭父职。武勇有谋,曾奉明命多次用兵金沙江北部和澜沧江地区,与吐蕃争夺领地,建寨戍
见“耶律弘古”(1308页)。
见“喜惹桑布”(2182页)。
即“蒙古源流”(2337页)。
南宋壮族兵丁称谓。亦称撞军。《续资治通鉴》卷110提及:绍兴二年(1132)闰四月,“会张宪与撞军统制王经皆至, (杨)再兴屡战,又杀(岳)飞之弟翻”。证明当时“撞军”曾隶属于岳飞部。又李曾伯《可斋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