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1645)清初将领。蒙古族。巴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七世孙,固山贝子满珠习礼从弟。天聪二年(1628),尚郡君,封多罗额驸。三年,随皇太极征明,因战马多瘠弱受责。崇德六年(16
地名。见“胪滨府”(1712页)。
渤海王国置。为渤海15府之一。领定、潘2州。治定州,故址有多说,即在今兴凯湖以东前苏联滨海地区,或在其苏城一带;在黑龙江省依兰县附近;在乌苏里江左右或其下游;在宁古塔地方;在今辽宁岫岩和凤城县境等说。
见“舍利”(1467页)。
传说中蒙古尼伦诸部女祖先。又译阿兰果火、阿抡郭斡。“阿阑”为名,“豁阿”为蒙古语“美丽”之意。蒙古国创建者※成吉思汗十一世祖母。火里秃麻部人。首领豁里刺儿台蔑儿干之女。原居阿里黑兀孙(今勒拿河上游)地
唐代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官名。亦作扎萨克。蒙古语音译,源出“扎撒”(法令)一词,意为“执掌政令者”、“尊长”。清代外藩蒙古各旗旗长的称呼,也是旗的封建领主。由清政府从旗内王公中委派一人充任,直隶理藩院,受中央监督。下设协理台
参见“拨什库”(1377页)。
传记名。元欧阳玄(1273—1358)撰。玄字原功,号圭斋。浏阳人,延祐进士,官至翰林院学士承旨,参与修辽、金、宋史,为总裁官。记述偰氏的族属、兴起及元代的政绩。偰氏以居和林城(今蒙古哈尔和林)北之偰
又称“回回教门”,或简称回教。是中国对伊斯兰教的古称之一。最早见于明初回回人马欢著《瀛涯胜览》一书。自宋以来,汉文史籍中,多用回回一词泛称国内外信仰伊斯兰教的人、民族或国家,因而伊斯兰教也习称为“回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