氐叟
见“叟”(1703页)。
见“叟”(1703页)。
1848—约1907清光绪年间布依族起义首领。贵州平伐司(今龙里)人。布依族。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一说为三十二年),响应都匀内外套苗族吴朝俊杀洋人、反洋教起义,与苗、水、汉各族人民同举义旗。提出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纠里阐为辽太祖※弘义宫下之一抹里。
书名。元郑玉(1298—1358)撰。8卷。另有遗文5卷,传或为其裔孙郑虬、郑鲸所编。玉,徽州歙县(今属安徽)人,字子美。通经学,尤精于《春秋》。生平不求仕进,设师山书院讲学,受业者甚众。至正十四年(
傈僳语音译,意为“卖工”。解放前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贫困农户(刷扒)等为生活所迫,向头人、富裕户等出卖劳动力,以换取生活必需品的一种方式。有临时的和长期的两种。无论哪一种,所受的剥削都较重。一般一个劳动
官名。清代在四川凉山、云南建水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秩正九品。无印信、号纸,只给委牌。管理本小支事务。
即“克烈”,为复数。参见“克烈”(985页)。
见“仁裕”(315页)。
见“锡卜臣”(2363页)。
见“戴辣”(2574页)。
藏语音译,意“司膳堪布”。旧时专管达赖、班禅等藏传佛教大活佛膳食的僧官职称。秩从四品。后藏扎寺索本可补强佐缺;而孜仲可补索本缺,但均须经班禅与驻藏大臣协商委任。